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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 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县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当地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7、按规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县属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9、参与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政府性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负责金融涉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地方金融稳定、处置金融风险的意见办法。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师宗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师宗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12、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决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等重大事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和资金收缴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本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
13、完成曲靖市财政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 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制定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
(2)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股、预算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和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金融涉外股(加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师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师宗县会计核算中心
3.师宗县预算评审中心
所属单位比上年增加1个,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新成立的师宗县预算评审中心纳入。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师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师宗县会计核算中心
3.师宗县预算评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财政部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沉着应变、综合施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加强收入组织,保持必要财政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紧扣年度收入目标任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管,完善征管措施,挖掘税收资源,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努力把减收因素降到最低。牢固树立“抓政取就是强财政”的理念,坚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紧盯中央、省、市资金投向、政策动向,加强向上对接,全过程跟踪、全流程对接,紧扣资金分配关键环节、时点,着力提高资金争取成功率,2024年共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内转移支付资金207,185万元。
二是加强资源统筹,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合理安排产业发展资金支出,有力支持全县产业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力度不减;落实扩大内需政策,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额度资金,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措施,积极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统筹安排节能环保资金支出,一体推进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工作。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积极筹措资金抓好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改。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支持教育发展,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支持稳定扩大就业,全力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稳步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民生支出达234,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8%以上。
四是坚持“三保”优先,切实兜牢底线。面对异常突出的收支矛盾,严格执行《曲靖市县级“三保”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保障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持续发挥“三保”运行监测模块的监督管控作用,建立起覆盖“三保”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审查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的底线。2024年,“三保”支出占全年“三保”预算支出的97.28%,“三保”总体保障到位。
五是健全监管模式,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先后制定印发了《师宗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师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师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师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师宗县关于门面房出租管理的通知》等具体措施,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日常监管和盘活利用,改善薄弱环节、补齐制度短板,有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资产盘活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采取统一清查、出售、出租、经营、优化在用、共享共用、调剂利用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从监管平台建设、监管政策完善、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入手,加强资产监管,牢牢守住国资家底。2024年累计盘活资产资源收入3,000余万元。
六是提质增效,焕发国企发展新活力。师宗县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高位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着力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高效配置、精准布局,进一步做大规模、做优存量、做低成本,全面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资产资源为先导,强化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支撑作用。先后注入水源点水库水利、保障性住房、公益性门店和专债资金形成的优质资产,清理公共道路、公园广场、脱贫攻坚等公益性资产,盘活国有土地、房产和粮库粮店等存量资产。2024年,实现营收2.8亿元,国有资产保值率达到105%,固定资产投资13.8亿元,社销批发业产值6亿元,建筑业产值5.08亿元,申报规上企业5户。
七是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整、建、促”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项目抽查和代理机构检查,发现并整改“四类”违法问题8个,处置投诉举报案件2起,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2024年全县政府采购完成金额16,719万元,其中,货物11,858万元、工程1,471万元,服务3,390万元,节约资金676万元。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2024年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92.27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76442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4421.99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46405.29元,下降26.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46405.29元,下降26.0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农业开发办公室已撤,近年来以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为主,无新增建设项目导致项目建设预算减少,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764421.99元。其中:基本支出8404972.61元,占总支出的71.44%;项目支出3359449.38元,占总支出的28.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46405.29元,下降26.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3820.39元,下降12.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5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942584.90元,下降46.69%,主要原因是原农业开发办公室已撤,近年来以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为主,无新增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04972.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90315.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657.30元,占基本支出的6.12%。人均支出为8.9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9449.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费17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全县财政一体化等系统运维项目经费1172075.38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票据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系统运维费及广电公司网络租用及服务费等支出。
全县财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参加政府会计准则、政府采购、公务之家等财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支出。
一次性抚恤及遗属补助项目经费287374.0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职工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243289.60元,支付3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44084.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4402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减少3666805.29元,下降23.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退休5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近年来以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为主,无新增建设项目,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7942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8%,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5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435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3%。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一次性丧葬费及抚恤费、缴交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5人导致离、退休费增加,死亡1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费及抚恤费导致此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695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5人导致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按照现场谈判化债金额支付,年初无法确定具体金额未作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3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93.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5人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62105.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93.13元,下降9.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4109.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7995.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87%,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91.77元,增长2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84.90元,下降69.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95.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184.90元,下降69.4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2105.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93.13元,下降9.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410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799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891.77元,增长2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84.90元,下降69.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95.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184.90元,下降69.4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县开展督查、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657.30元,比上年增加88554.75元,增长20.7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办公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777510.81元,其中,流动资产992317.18元,固定资产3434022.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1171.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978.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109.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12.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82.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92.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60.7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