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0301000
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指导工作以及涉及全县性的重大工作、重大会议、综合性会议的接待和车辆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统一调度管理县公车平台的公务用车和驾驶员。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3.按照规定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及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4.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县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6.负责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副厅级以上领导到师宗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含督查督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公务接待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人事股、服务保障股、接待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关心下,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管理、服务、保障”三大职责,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立足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局,多措并举奋力书写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以党的建设为基石,站牢思想政治立场。
一是锚定政治立场,加强信念锻造。始终把理论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主线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共利用“第一议题”制度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二是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砥砺廉政之基。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制定《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
(二)践行“两个更好服务”,凝心聚力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切实提升公务接待水平和质量。找准公务接待定位,围绕中心工作,从代表师宗形象、关系师宗发展的高度看待接待有关工作。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最严格的监督管理贯穿接待工作始终,坚持树立“零失误、零差错”的工作底线,2024年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工作台账动态化管理,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提高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水平。扎实推动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互联互通和管理系统运用全覆盖,全面提升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持续优化公务用车管理。2024年以来,县公务用车平台共调派公务用车1101次,安全行驶14.36万公里。四是节能降碳氛围日益浓厚。完成2023年度能耗统计工作并有序开展2024年度能耗统计工作。持续开展节能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全县节水型单位、节约型机关申创工作,累计完成33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累计完成47个节约型机关创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水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推介师宗县第二中学创建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三)扛牢责任动真碰硬,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针对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公务用车方面。对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录入、公车使用及费用台账建立、公车制度建立健全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对系统录入不规范、台账不完善的督促现场整改,确保公车管理使用规范,加大对无任务出行、数据录入不规范、派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通报力度,2024年以来累计通报12次。公务接待方面。制定《师宗县开展“舌尖上的浪费”“违规公务接待报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曲靖市“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巩固提升。办公用房方面。制定《关于开展全县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自检自查、全面整改、实地检查、建章立制4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自检自查69家单位,发现3家单位、20间办公室超标,已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完成整改。三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结合省、市有关办法,修订完善《师宗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师宗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师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细则的宣传指导,严格落实并督促各单位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98258.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8258.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7816.09元,增长8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7816.09元,增长87.9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机构改革单位撤并,1-8月份经费合并县政府办核算,导致上年度收入较少,本年度收入支出都是一整年的数据,导致比上年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变动情况;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变动情况;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变动情况;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变动情况;无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8258.01元。其中:基本支出431112.86元,占总支出的26.97%;项目支出1167145.15元,占总支出的73.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7816.09元,增长87.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3609.95元,增长238.12%,主要原因:本单位上年度机构改革单位撤并,1-8月份经费合并县政府办核算,导致上年度支出较少,本年度支出都是一整年的数据,导致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44206.09元,增长61.44%;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省、市委巡视期间办公及后勤保障经费项目,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112.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3224.94元,占基本支出的8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887.92元,占基本支出的11.11%。人均支出为71852.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7145.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县委、县政府专项公务接待项目经费190240.95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全年接待来宾63批次754人次支出;二是为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和质量购置接待餐具、用具、家具、设备等支出。
周转房项目经费278379.00元,主要用于外地交流领导周转房运行、维修维护和管理等支出。
省、市委巡视期间办公及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经费687200.20元,主要用于保障巡视巡察组驻师巡视巡察期间办公及后勤保障。
周转房经费调整经济分类科目项目1621.00元,主要用于负责管理外县交流领导干部周转房,保障周转房正常运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
接待专项经费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3320.00元,主要用于接待用品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调整经济分类科目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经费638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8258.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47816.09元,增长87.93%,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4%。本单位上年度机构改革单位撤并,1-8月份经费合并县政府办核算,导致上年度支出较少,本年度支出都是一整年的数据;本年度新增省、市委巡视期间办公及后勤保障经费项目,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444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8%,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8%。主要用于专项公务接待支出、人员工资支出、周转房运行经费支出、日常公务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入1名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6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入1名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6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入1名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3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入1名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000.00元,决算为151054.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6745.38元,下降71.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整体比上年下降。一是去年大修发动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高,本年度公车运行维护正常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减少;二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批次较上年度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度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3682.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完成年初预算的3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00元,决算为137371.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完成年初预算的26.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117.20元,下降5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2628.18元,下降73.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371.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2628.18元,下降73.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整体比上年下降。一是去年大修发动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高,本年度公车运行维护正常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减少;二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批次较上年度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054.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6745.38元,下降71.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整体比上年下降。一是去年大修发动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高,本年度公车运行维护正常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减少;二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批次较上年度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368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00元,决算为13737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一是去年大修发动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高,本年度公车运行维护正常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批次较上年度减少,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117.20元,下降5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2,628.18元,下降73.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371.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2,628.18元,下降73.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整体比上年下降。一是去年大修发动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高,本年度公车运行维护正常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减少;二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批次较上年度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节能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及公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师宗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活动、外省(外市、外县)考察学习公务活动等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及省、市到我县举办活动、召开会议等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87.92元,比上年增加15587.92元,增长48.2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入1名人员,追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98983.06元,其中,流动资产11,967.05元,固定资产382,703.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12.7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271.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76.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118,0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282.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0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86.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797.6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0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