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8日09时55分许,在曲靖市师宗县以且-丘北公路(以丘线)K26+22M处,发生了杨*驾驶云A****6号重型自卸货车与李*堂驾驶的云D****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李*堂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曲靖市安委办按规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师宗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师宗五龙“7•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调查组对“7•28”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了《师宗五龙“7•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曲靖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2024年9月27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对《师宗五龙“7•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7•28”事故调查处理已在法定的时限内审批结案。
一、评估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安办〔2022〕30号)要求有关规定,2025年8月5日,师宗县安委办组织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五龙乡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评估工作组,对师宗五龙“7•28”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事故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追责问责处理意见,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询问及走访核查等方式,重点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五龙乡人民政府在防范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与评估。从总体上看,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较好落实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对于驾驶人员杨*,师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杨*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师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法院判决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二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吊销杨*机动车驾驶证。
(二)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没有对建议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无
(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1、师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企业人车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7•28”事故后暨2024年7月29日至今,常态化对客货运输企业、货运场站进行检查23次65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企业开展约谈提醒19次28家。与企业签订《道路运输交通安全责任状》《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各34份,企业与驾驶人签承诺书597人;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7•28”事故后暨2024年7月29日至今,联合开展专题培训2次,参加培训人员230余人次。利用双微平台和交通12123短信平台,累计发送警示教育信息2000余条次,推送提示警示信息46000余条次。开展宣传活动1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5万余份。开展警示教育100余场次;三是对事故复盘分析吸取教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完善应急预案;四是联合路政、运政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4次。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0余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
2、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对照《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的责任划分,构建常态化、立体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并对道路运输安全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路检路查、源头治超、企业巡查三大专项行动;二是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有奖问答、发放资料、咨询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设置咨询台24个,摆放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参与群众达500余人;三是通过分析事故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联合执法小组每月至少开展日常执法行动4次。
3、师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聚焦全乡重要路段、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紧盯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短板、薄弱环节等,召开1次专题会进行分析研究。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消防安全生产责任状21份。推行包村领导“路长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9份;二是对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摸排检查,以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一校一摩”等重点车辆,2024年,查处交通违法1911起,行政拘留18人,移送追刑2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录入、上报隐患治理“APP”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3个,推动市级督办点S206以丘线34KM+700M处标准化治理(安装电子哨兵、警示牌、防护墙)、K3+787M尖山桥塌方滑坡安全隐患处置;三是针对辖区特别是景区、施工现场内道路交通状况进行联合综合执法,积极与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开展联合执法4次,督促师丘高速公路第一、二总包部对原材料运输车辆集中整治2次;四是利用乡镇赶集日、开展大型活动等契机,播放交通事故案例、悬挂交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2024年,累计开展道路安全宣传进乡镇8场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公告栏粘贴挂图13张,悬挂标语16条,开展交通安全劝导20余次,面对面开展工作宣传4000余人次。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1、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有待完善。虽然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部门之间协调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够及时等问题,联合执法的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2、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仍需提高。尽管各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超速、超载、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滞后。随着路网逐渐通达完善,“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一网”等重点驾驶人增多,农村地区监管力量不足,“两站两员”缺乏抓手,职能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4、源头隐患风险突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等配套设施存在短板,道路安全隐患难以彻底消除。
相关责任单位基本能吸收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下步工作中,相关责任单位要继续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渠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压紧压实各部门、企业责任。推动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