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1 18:07 来源: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9841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局属各中心、站、所、股室:
为加快推进师宗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降低产后损失率,及早谋划 2022 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建设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制度
建立完善县级项目储备库,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组织好各年度项目储备申报,逐渐形成滚动接续的储备机制,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支持,当年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严格组织项目储备申报
2022 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区域、建设内容、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暂按 2021 年度政策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组织相关主体申报储备项目,要对用地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申报项目经省农业农村厅终审后入库储备。
(一)支持对象
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二)建设内容
1. 通风贮藏库 。在蔬菜、水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 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 气调贮藏库。在梨、猕猴桃、番茄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 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三)补助标准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市办〔2021〕7 号)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 4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参照省级即将出台的实施方案。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需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三、相关要求
(一)开通“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系统”项目储备申报管理功能。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将升级当前“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并设置项目储备申报管理版块,新系统拟于 2021 年 10 月下旬开通,开通前会下发各级项目储备管理账户密码、审核操作手册,以及主体申报操作手册(附 APP 下载地址)。各乡、镇(街道)要及早开展建设需求摸底、主体材料准备等前期工作,在系统开通后尽快组织项目储备申报。
(二)实行项目储备动态管理。项目储备库应釆用全年申报、定期评审、批次入库及时清退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首批项目储备应在 2021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申报审核,并作为 2022 年项目资金分配重要依据。当年储备未安排投资的项目可自动转入下一年度。
(三)按时完成项目储备。项目储备是高质量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夯实项目执行和提高资金安排精准度的基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要髙度重视,精准摸清底数,研提建设需求,确保储备项目能落地。并填写《2022 年云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储备表》(附件 1),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
联系人及电话:吴康雄,13618741937。
邮箱:1950628450@qq.com
附件:
2022年云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储备表.docx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