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6 08:50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6902
事项名称: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批准编号: 云曲师审许2021第008号
申请挖掘单位:师宗县教育体育局
挖掘地点:荣海新区荣海小学灰山南路
(一)城市道路人行道:32×3.9=124.8㎡
(二)城市道路绿化带:32×2.95=94.4㎡
(三)香樟树8棵,樱桃树6棵,含笑树4棵,金森女贞14.5*2.95=42.775㎡,黄金菊17.5*2.9=51.625㎡,路灯1棵。
挖掘原因:荣海小学进出学校大门主道路。
挖掘时间:2021年7月25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止
挖掘面积:总面积219.2平方米。
挖掘要求:
(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打围施工,杜绝扬尘污染,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涉及相关管线保护的,相关企业须派人同步到场查看保护性措施是否到位;
(三)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涉及城市主道路开挖路段严格按照交通安全保通方案执行、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恢复道路通行。
如因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拆除或办理顺延手续。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