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1 21:10 来源:师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7030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师宗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训词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七+N”顽瘴痼疾整治的目标任务,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具体责任、周密部署实施,采取有力举措整治各项顽瘴痼疾,有力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我局瘴痼疾整治成效向社会公开,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
综合运用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干部职工签订公开承诺书、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思想认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受到深刻洗礼,动真碰硬检视问题,有1人填报了2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已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通过制作“三个规定”宣传专栏、向社会发布倡议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建立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督。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及违规参股借贷情况进行大数据排查,结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谈心谈话、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等形式,鼓励干部职工主动申报,做到应查尽查,对2人存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不规范的问题,已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向干部职工和家属送达《致干警及家属的一封公开信》、组织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净化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干警和家属带头倡导、传承良好家风。深化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管理制度,从思想上制度上遏制顽瘴痼疾的发生。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综合运用政策宣讲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宣传禁止违规参股借贷的政策法规,让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相关纪律要求,提升法纪法规意识。采取自查自纠、线索举报、智能化排查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违规参股借贷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核查发现的违规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建立了整治干部职工违规参股借贷管理规定,形成无盲点的监督管理格局,实现整治长效化。
四、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情况
县司法局对所有由司法行政系统监管的“减、假、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有9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监督检查、走访管理、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已按照有关党纪党规处理。规范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建立了社区矫正入矫、解矫、档案资料管理等有关制度,有效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局不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
六、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组织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开展自查,积极与县检察院、县法院沟通联系,认真对县检察院、县法院提供的离任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协助县检察院、县法院开展好智能化排查工作。
七、整治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局没有开展信息化和基建项目建设,不存在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八、整治社区矫正领域、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
制定了整治社区矫正领域、公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案件交叉评查,全面梳理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对执法执业活动中的案件受理、程序规范、文书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有4人在对律师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工作中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已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领域、公证、律师执法执业程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规范化管理和便民利民措施。
师宗县司法局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