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5 17:58  来源:师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6971

(2021年第2号)

雨季来临,各类野生菌将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将进入高发期,为汲取中毒事件教训,有效降低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根据《师宗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三、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各类会议用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含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野生菌采

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拨打120,及时就诊;在等待救治过程中,迅速进行简易催吐,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淡盐水,用汤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喉部进行催吐,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要避免对已晕迷的患者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要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呕吐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六、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提前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八、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县直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为了你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呼吁请认真学习正确鉴别或

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谨慎食用野生菌,并通过多种方式对亲朋好友、同学广泛宣传野生菌防控知识,从源头上防范中毒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师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62

《师宗县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听证结果公告师宗县行政审批局涉路施工许可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