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7 15:1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023
按照《曲靖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曲办发〔2020〕21号)要求,师宗县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等13个反馈问题和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X53030020191117002”等2个群众信访举报,现已完成整改,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相关验收材料已按要求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做好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现将项目整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第34-1号: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师宗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及曲靖市的贯彻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师宗县贯彻落实《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着力从严空间规划管控,努力构建城乡宜居环境,着力推进国土山川绿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行绿色生产生活5个方面16项重点工作34项重点任务指标;将生态文明纳入2020年综合考核,包括环境保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护林防火、村庄规划等工作。
2.第34-2号: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师宗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成立了师宗县河湖长制、环境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师宗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编制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和责任体。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县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预算投入从2015年的100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300万元,并按不少于预算总额5%的比例安排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自2020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每月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一次,县委常委会会议每个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一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月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1次,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第34-3号:关于省级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未按时完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县已经完成8个乡(镇、街道)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师宗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已完成。
4.第34-5号:关于阿穆尔鲟鱼养殖问题整改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1月4日,养殖场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环评批复(曲师环审〔2019〕48号)。尾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出水达到国家《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一级标准,2020年4月27日,完成自主验收和网上公示,随后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33份,满意12份,基本满意21份,不满意0份。2020年5月19日,通过市政府委托的第三方红河绿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问题进行了市级验收。
5.第34-9号:关于有关部门没有履行好固体废物的排查监管责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师宗县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和堆存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我县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明现状,理清问题,立行立改,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修复生态环境。2018年8月,经全面拉网式排查,我县共有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单位9家,医疗废物产废单位14家,生活垃圾填埋场1家,污水处理污泥产生单位1家。2019年12月我县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风险排查治理。2020年8月,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国家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师宗县危险化学品储存环境安全,师宗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涉及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治理。
6.第34-11号:关于曲靖市水生动物保护区规划未按时完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9月,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与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保护区职能移交清单;2020年1月,完成师宗县五洛河二级、三级水电站工程水生生态修复总结报告;2020年3月完成曲靖市级珠江水系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20年4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对总体规划进行批复。
7.第34-12号:关于全市生活污水厂污泥未实行无害化处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师宗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用板式脱泥机,减低污泥含水率至60%左右,与师宗县凤城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定点送至垃圾填埋场的填埋。
8.第34-19号:关于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城已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乡镇已建设完工污水处理站4座,污水管网2.2公里,在建污水处理站3座,污水管网2公里。
9.第34-22号: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师宗县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与曲靖银发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所有医疗废物及时转运,规范处置。
10.第34-25号: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进度定不准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环保督察办督查各责任单位对已完成整改问题自查自验,整改完成痕迹材料、备案或验收请示经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把关签字。
11.第34-29号:关于已批在建(未建)焦化企业环境敏感点发生较大变化问题(专项督查)。
整改落实情况:师宗县已经对师宗煤焦有限公司矣腊村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内28居民全部完成搬迁,县自然资源局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每个村委会配备村庄规划专管员督导居民建房依规上报审批和建设,全县农村村民建房合法依规。
12.第34-30号:关于运输污染监管不力问题(专项督查)。
整改落实情况:县交通运输局与全县6家30万吨以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和11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签订运输装载承诺书,针对道路运输货物扬潵,不盖篷布,密封不严等违法行为开展道路货物运输污染专项治理行动,组织稽查队员开展路上巡查检查,针对造成道路运输污染违法行为登记台账,给以处罚,有效打击道路运输污染违法行为,利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加强在从业人员中宣传教育,从开始就形成保护道路货物运输环境的意识,对货物扬潵等问题成为路上稽查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3.第34-34号:关于焦化企业问题周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督查)。
整改落实情况: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自2020年1月以来,对辖区内两家焦化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6次,开展监督性监测7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环境污染。
14.受理编号X53030020191117002:举报人举报,曲靖市麒麟区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非法转移废机油,在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区、马龙区、师宗等多地非法收集废机油及转移。希望督察组彻查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和曲靖市师宗交通运政管理所经排查发现,师宗县天源汽车修理厂将本厂汽车修理过程中产生的2批次共计430kg废机油(废矿物油)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属正常的收集业务往来,无环境违法行为,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曲靖市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因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时间较短,未到师宗县开展过废矿物油(废机油)收集业务,未发现该公司在师宗县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15.受理编号D53030020191117003:举报人举报位于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村委会滴水塘小组,有未知公司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挖山毁林,开工已经有10多天,村民怕到雨季时山体塌方对村民和土地造成危害。同时,村民不知道此次挖山毁林的具体目的,部分村民猜测可能是采石。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11月4日,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师宗县祥欣砂石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修建道路、平整场地,依法责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跃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师自然资执责停〔2019〕35号)。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在巡查中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平整场地、临时道路施工等准备工作,不属于开工建设{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2018〕18号)},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在下步工作中,师宗县将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水利厅五部门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砂石料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63号)要求,加强对该取料点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经县级验收组现场勘验认定,目前,13个反馈问题和2个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恳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备案销号。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不含节假日),共5天。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师宗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联系人:窦勉孝,联系电话:1357739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