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3 16:30 来源: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6308
云南大辰牧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 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 规定决定:
一、同意云南大辰牧业有限公司在曲靖市师宗县竹基镇阿 白村委会大拖卡村的取用水工程和相关设施投入使用,并发放 该工程的取水许可证。
二、本项目年取水量 5.1632 万立方米/年,取水方式为单井取水,用途为养殖用水。
三、项目实施雨污分离,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经过与 《云南凯域生猪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联合新建的污水 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中的旱作标准要求,用于周边耕地灌溉。污水处理水量为 63.84m3/d(2.33 万 m3/a),不会造成对第三者的影响。地面大 气降水通过地表雨水排放系统进入岩溶区下渗汇入地下伏流, 最终汇入南盘江。
四、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保证取用水计量设 施和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五、师宗县水务局对你单位日常取用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 纳水资源费。
六、本次核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6 日。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请你单位在有效 期届满 45 日前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水务窗口提出延续申请。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