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5 11:56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790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师宗县已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禁而不绝(69—51)”问题整改,并开展了县级自查验收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部分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禁而不绝(69—51)
整改目标:查处违规行为,彻底整治违规建设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菌子山自然保护区内的5家养殖企业,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关停并拆除有关设施设备和恢复原状或补植复绿工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督察反馈问题,我县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现已完成反馈问题“部分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禁而不绝(69—51)”的整改,并开展县级自查验收工作。一是依法查处菌子山自然保护区内的5家养殖企业并关停;二是拆除有关生产设施设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曲靖市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审查情况和最终成果公示;二是在根据公示的最终成果,在全县进行公示;三是对整合优化后成果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格项目准入制度,确保师宗县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种群稳定。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