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1 20:15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017
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4月17日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提出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项目代码:2501-530323-04-05-23154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形式审查,你单位报送的《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评价结论合理,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大纲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三条“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附件:1.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2.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你单位关于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位于师宗县雄壁镇小哨村委会鱼膜龙村,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802.2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81.37万元,计划于2025年7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施工期共6个月。项目总占地面积1.344公顷,其中临时占地1.054公顷,永久占地0.29公顷。原始占地类型包括坡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全长922m引水隧洞及进口挡水坝1座。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该项目采用承诺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由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水土流失防治事项承诺书,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44公顷。
(四)基本同意项目共计开挖土石方24230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930立方米、场平开挖1200立方米、基础开挖22100立方米),回填利用2310立方米(其中绿化覆土930立方米、场平回填1200立方米、基础回填180立方米),产生弃渣21920立方米运至朝阳煤矿本次规划的喇叭箐排土场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弃,不得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建设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1.344公顷,自然恢复期基本不产生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3.87吨。隧洞进出口、临时施工场地等区域水土流失量相对较大,需重点防治。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主体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措施包括:主体工程表土剥离、截水沟等。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为:临时施工场地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临时施工便道临时排水沟,临时施工场地土工布覆盖、装土编织袋拦挡等。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时段、频次及监测点的布设。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监测工作。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核定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6.49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1.92万元,方案新增14.571万元。基建期水土保持补偿费0.941万元。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拟定的防治目标。基本同意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实施进度的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将方案的有关内容纳入工程施工管理中,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损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个季度向师宗县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及时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并按规定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六)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业主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师宗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师宗县行政审批局批准。
(七)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和《云南省水利厅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规定要求,在工程投产使用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师宗县水务局报备。
(八)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并向师宗县水务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2
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河喇叭箐段引水隧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 概况 | 位置 | 师宗县雄壁镇小哨村委会鱼膜龙村 |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主要新建一条全长922m引水隧洞,其中,洞身段长860m,断面为3.2m*4.0m的城门洞型,出口暗涵长62m,断面采用3.2m*4.0m的城门洞型;新建隧洞进口挡水坝1座,挡水坝为C20埋石混凝土重力式挡水坝(埋石率≤25%),坝顶宽度2.5m,坝高6.41m,坝顶高程2014.5m,坝顶长度52.18m。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 | 3802.29万元 | ||||||||||||
土建投资 | 2281.37万元 | 占地面积 | 永久:0.29hm2 | ||||||||||||
临时:1.054hm2 | |||||||||||||||
动工时间 | 2025年7月1日 | 完工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
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24230 | 2310 | 0 | 21920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砂)场 | 无 | ||||||||||||||
项目区 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不涉及国家重点治理区及重点预防区 | 地貌类型 | 中山丘陵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t/(km2.a)] | 616.39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选址地近年来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项目建设无制约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选址唯一,不存在比选方案。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22.92t | ||||||||||||||
防治责任范围 | 1.09hm2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5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6 | 林草覆盖率(%) | 21 | ||||||||||||
水土保持措施 | 工程措施:主体已设计:主体工程表土剥离480m3、截水沟38m(需土石方开挖6.08m3、C25砼浇筑7.68m3);临时施工场地表土剥离450m3。 植物措施:方案新增:临时施工场地整地0.32hm2、植被恢复面积0.32hm2(需旱冬瓜424株;播撒草种0.32hm2,需狗牙根草籽22.4kg)。 临时措施:方案新增:临时施工场地土工布覆盖500m2、装土编织袋拦挡70m3、临时施工便道临时排水沟1200m。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1.92 | 植物措施 | 4.25 | |||||||||||
临时措施 | 2.59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941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13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0.39 | ||||||||||||||
设计费 | 0.50 | ||||||||||||||
总投资 | 16.491 | ||||||||||||||
方案编制单位 | 云南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师宗县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陈中权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徐军 | ||||||||||||
地址 | 曲靖市麒麟区东江花园三组团 | 地址 | 师宗县雄壁镇小哨村委会鱼膜龙村 | ||||||||||||
邮编 | 655000 | 邮编 | 655799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岳权/18288949945 | 联系人及电话 | 保朝忠/15087426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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