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0:26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574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师宗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已经师宗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师宗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师办通〔2023〕39 号附件2)、《师宗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二批)》(师政发〔2023〕3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师宗县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2.师宗县雄壁镇、彩云镇、葵山镇、竹基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3.师宗县五龙乡、高良乡、龙庆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 ||||
师宗县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2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法定事项  | 
3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法定事项  | 
4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法定事项  | 
5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法定事项  | 
6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法定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7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法定事项  | 
8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法定事项  | 
9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法定事项  | 
10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法定事项  | 
11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定事项  | 
12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法定事项  | 
13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14  |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5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16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17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4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18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19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0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1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2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23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4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5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6  |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7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8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9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0  |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31  | 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32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33  |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34  |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35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36  | 对畜禽养殖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农业农村局下放实施  | 
37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县水务局下放实施  | 
38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县水务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39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0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1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2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3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4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5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6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47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8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9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0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1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2  | 对在住宅楼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53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令2021年第5号)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54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55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56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57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58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59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注:1.涉及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执法事项在城市规划区的执法职责分工,县人民政府将进行专题研究并明确。
2.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节奏较快,执法单位在执法时须核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附件2  | ||||
师宗县雄壁镇、彩云镇、葵山镇、竹基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法定事项  | 
2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3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4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5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6  | 对渡口经营人未在渡口设置停靠、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等安全设施或者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法定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7  | 对渡口经营人未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法定事项  | 
8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法定事项  | 
9  | 地质灾害险情检查  | 行政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法定事项  | 
10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法定事项  | 
11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法定事项  | 
12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法定事项  | 
13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法定事项  | 
14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法定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5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法定事项  | 
16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法定事项  | 
17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法定事项  | 
18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法定事项  | 
19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法定事项  | 
20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定事项  | 
21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法定事项  | 
22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23  |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4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5  |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6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7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4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8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9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0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31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2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3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4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5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6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7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8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39  |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0  | 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1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2  |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3  |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4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5  | 对畜禽养殖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农业农村局下放实施  | 
46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县水务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47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县水务局下放实施  | 
48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49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0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1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2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3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4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55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6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7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8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9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60  | 对在住宅楼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1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令2021年第5号)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2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63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4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5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6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7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注:1.涉及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执法事项在城市规划区的执法职责分工,县人民政府将进行专题研究并明确。
2.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节奏较快,执法单位在执法时须核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附件3  | ||||
师宗县五龙乡、高良乡、龙庆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法定事项  | 
2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3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4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5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法定事项  | 
6  | 对渡口经营人未在渡口设置停靠、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等安全设施或者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法定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7  | 对渡口经营人未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法定事项  | 
8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法定事项  | 
9  | 地质灾害险情检查  | 行政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法定事项  | 
10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法定事项  | 
11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法定事项  | 
12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法定事项  | 
13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法定事项  | 
14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法定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5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法定事项  | 
16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法定事项  | 
17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法定事项  | 
18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法定事项  | 
19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法定事项  | 
20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法定事项  | 
21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法定事项  | 
22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23  |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4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5  |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6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县自然资源局下放实施  | 
27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4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8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29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0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31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2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3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4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5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6  |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7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38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39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实施  | 
40  |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1  | 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2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3  |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4  |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5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县交通运输局下放实施  | 
46  | 对畜禽养殖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农业农村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47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县水务局下放实施  | 
48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县水务局下放实施  | 
49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0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1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2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3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4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55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6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7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8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59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60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61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放实施  | 
62  | 对在住宅楼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63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令2021年第5号)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4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5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6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7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8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69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放实施  | 
注:1.涉及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执法事项在城市规划区的执法职责分工,县人民政府将进行专题研究并明确。
2.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节奏较快,执法单位在执法时须核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