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4 17:35 来源:师宗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6152
为进一步提升青春期中学生法治意识,正确引导其认识和面对青春期的身心变化,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指示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安排, 11月5日下午、11月6日上午,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到师宗县第二中学、师宗县竹基中学开展法治讲座。
活动开展过程中,师宗检察院检察官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开展法治讲座。讲座围绕青春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犯罪预防展开,以什么是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为主线,通过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案例,并结合情景模拟的方式,重点解读了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犯罪后果,让学生认识青春期与犯罪的关系,认识青春期常见犯罪类型,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解读青春期犯罪的原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情绪,做情绪的主人。同时向参加活动的部分学生、老师发放问卷调查140余份。
在师宗县第二中学开展法治讲座后,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与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政教处工作人员、初一年级部分班主任召开座谈会,就校园安全问题展开交流,并针对我院开展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老师征求意见、建议;随后,在副校长的带领下,就学校男、女生宿舍的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师宗县第二中学初一年级全体学生370余人,师宗县竹基中学初二年级327人参加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