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2 10:10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451
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就拟对师宗鑫筑沥青搅拌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一案(案号:师自然资执告【2022】65号)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师宗鑫筑沥青搅拌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拟定举行时间
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15:00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2年10月22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2年10月22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五、温馨提示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听证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一)在进入听证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扫曲靖防疫小程序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办公楼,并及时联系协调听证会事宜。
(二)对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师宗的人员,抵后配合社区和卫健部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确认无感染症状后方可参加或旁听听证会。
(三)听证会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联 系 人:王洪胜 黄 红
联系电话:0874-5756193
特此公告!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