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4 16:40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521
兹有房屋权利人魏国洪,房屋坐落于:师宗县丹溪路,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师房权证(2009)字第00010300号,房屋共有权证证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3458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3459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3460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3461号。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我所拟对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公示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逾期我所将依法办理。
师宗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