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6 16:19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938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对《师宗俊洪砂场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2个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1、师宗聚源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师宗师宗县紫微砂沟新型墙体材料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师宗县紫微砂沟新型墙体材料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3、师宗县定生砂石料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4、师宗县顺辰建材有限公司师宗县石洞小坡新型墙体材料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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