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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2021年度小额信贷工作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5 15:08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464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师宗县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小额信贷相关政策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实施信贷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严格执行信贷政策

(一)贷款对象。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为全脱贫人口(包括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各承贷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贷款对象资质,符合贷款条件的应贷尽贷

(二)贷款条件。贷款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65周岁指贷款合同终止时的年龄之间。

(三)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四)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承贷金融机构根据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贷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小额信贷的最高授信额度。扶持对象可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贷款。办理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小额信贷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享受财政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五)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根据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周期、收益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期限,一次授信,3期到期后归还或随用随贷,随时归还,3年内循环使用。

(六)贷款利率。承贷金融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1年期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七)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八)贷款贴息。过渡期内,执行利率在5%(含)以内的由财政全额贴息,高于5%的部分由贷款户自行承担。贴息工作采取按季贴息的方式开展,贷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后,提交县财政局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将贴息资金精准发放到户。贴息资金由县财政局安排,确保资金兑付需要。

严格把握工作程序

(一)贷款申请。有贷款意愿的三类对象根据其产业发展计划向所在村(社)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师宗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推荐表》,由村(社)、驻村工作队负责初审。

(二)贷款审核推荐。村(社)和驻村工作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申请的初审(没有驻村工作队的由村、社初审),再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签署意见后提交乡(镇、街道)组织联合审查组进行审核,各乡(镇、街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结束,对符合条件的借款户按相关要求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复审后,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报送承贷金融机构审批。

(三)受理和调查。承贷金融机构按照推荐名单进行贷前调查。重点调查贷款申请是否符合贷款的范围条件、贷款用途等其他信息

(四)审批和放贷。贷前调查完成后,承贷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及时发放小额信贷

三、认真落实信贷政策

小额信贷覆盖全县10个乡(镇、街道)111个行政村有贷款需求的脱贫人口,助推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截至20211231日,全县小额贷款余额为1035.89万元;累计到期应还款7603000.38万元,累计到期已还款7412942.58万元;新增发放小额信贷253975.50万元;兑付贴息资金28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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