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师宗县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城乡垃圾收集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改善农村发展面貌,建设“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美丽乡村,营造环境优美、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意见》(曲政发〔2014〕44号)精神,结合师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促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基础。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问题已成为影响广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以及城镇化建设的现实问题,农村生活“两污”问题基本处于管理无序、设施缺失、处置无措的状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施以规范乡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置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清洁工程,是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镇化步伐的主要基础。
(二)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追求更高水平小康生活的愿望更为迫切,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两污”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民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一大障碍。农民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切实解决好农村“两污”问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三)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优化农村发展环境的根本举措。广大农村是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区域,要推动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一个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不断优化农村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要通过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建设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管理有序、乡风文明的美丽新农村,促进农村两个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农村“两污”的有效处置为抓手,以规范农村“两污”的管理运行为根本,以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为基础,全面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妥善治理农村污水,建设“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生态文明、美丽宜居的新村庄。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城乡统筹、区域规划、设施共享。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国土面积,村庄和人口分布等因素,对乡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等基础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村庄规划,统筹安排好农村污水的引流、收集和处理工作。
(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推动垃圾分类,提升处理技术和手段,实现垃圾资源循环回收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运用不同模式,最大限度降低生活污水对农村环境的影响。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两污”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全面宣传,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到“两污”治理工作中来,参与到改善自身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的行动中来。同时,积极倡导节约和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控制“两污”的产生。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群众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用3年时间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行全覆盖。2014年启动并完成竹基镇的乡村清洁工程,其他乡(镇、街道)的乡村清洁工程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治理,逐步实施乡镇污水处置和管理运行规范化建设,实现乡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初步解决全县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力争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所有小集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做好辖区内集镇所在地、主干道沿线村庄、较大村庄、重点水源地径流区的垃圾清运等工作。
四、“两污”处置工作
(一)垃圾处置、分类原则及管理模式
1.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通过合理规划布点和建设,积极推进近郊乡(镇、街道)“户保洁分类、村收集、乡 (镇、街道)转运、县统一处置”和远郊乡(镇)“户保洁分类、村收集、乡(镇)统一处置”及“户保洁分类、组收集、村统一处置”的运作模式,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四化”,即:生活垃圾减量化、贮存袋装化、收集运输机械化、处理无害化。逐步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提高农村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处理率,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
2.农村生活垃圾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厨余垃圾、泥土尘灰、植物枝叶等可堆肥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骨、餐巾纸、面巾纸、尘土灰、植物枝叶等可采用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建筑垃圾,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头、渣土、弃土、弃料、淤泥等废弃物,送至指定地方填埋处理;四是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薄膜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3.管理模式
户分类:向农户统一配发有盖密闭垃圾桶,教育引导农户按有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存放。
自然村收集:以自然村为单位,按方便群众的原则建设若干个有顶简易垃圾收集池或垃圾房,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设置若干小型专用垃圾清运货箱,用于收集村民的生活垃圾。坝区要设置金属、纸张、玻璃、塑料制品等可利用垃圾的收集设施,山区除设置可利用垃圾收集设施外,要引导以村或以户对有机垃圾进行沤肥处理,实现垃圾的再利用和减量化。
行政村清运:以行政村为单位,配置1辆小型垃圾清运车和与清运车配套的若干个垃圾清运货箱,负责将自然村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至乡镇垃圾中转站。坝区距离县城垃圾处理厂较近的,直接将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厂处置。
乡镇中转和处置:离县城垃圾处理厂较近的坝区乡镇,建设1座垃圾中转站,购置1辆大型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将行政村运送的垃圾压缩运送至县城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离县城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尤其是山区乡镇,根据覆盖半径的不同,建设1个或多个垃圾填埋场和中转站,购置相应的大型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将行政村运送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清运和填埋。
(二)治理污水污染
1.乡镇污水处理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曲发〔2014〕24号)要求,依据乡镇集镇规划,建设规范的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村庄污水处理
(1)污水收集
集体实施新农村建设,以及统一规划新居住区建设的村庄,要按雨污分流的原则,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沟,集中收集生活污水,处于自然村落状态的村庄,要疏通、硬化现有明沟暗渠,将污水引流到适宜的集中地。
(2)污水处理
根据各村的经济条件,选择适宜的污水处理方式。实现雨污分流收集的污水,可采用膜技术和生物技术集中处理;雨污分流和混流的污水,也可采用集中收集沉淀加药物消杀、生态处理两种方式进行处理。零运行成本的生态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土壤微生物进行处理,可以达到一级B标准排放;二是通过建设生态湿地的方式进行处理。自然村落不提倡建设水冲式厕所,人畜粪便作为沼气原料或农家肥进行利用。
(3)村庄污水治理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三)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建设分类收集处理垃圾的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房、公厕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提供方案图,各乡(镇、街道)严格按图施工建设。
1.垃圾中转站建设。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城,由县统一集中处理的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2座垃圾中转站,要求布局合理、方便转运,同时考虑卫生防护距离和污水排放的问题。
2.垃圾收集房建设。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修建封闭的垃圾收集房,自然村按每50户设置1座垃圾收集房的标准建设,要求布局合理,转运方便,垃圾能分类堆放,同时防止产生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3.公厕建设。中心集镇每平方公里至少修建2座公厕。自然村组织拆除村内露天私厕,按照每30至50户建成1座公厕的标准完成公厕建设任务。
4.垃圾填埋场建设。需要就地处置生活垃圾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一建设垃圾填埋场,就地处理生活垃圾。
5.现有垃圾池的改造。各乡(镇、街道)负责将现有的垃圾池改造为垃圾收集房,同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功能。
五、强化保障,确保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把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两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行工作作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作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农村“两污”治理设施设备投入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不低于300万元。在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和市财政对列入当年市级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每个乡(镇、街道)给予100万元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配套经费100万元。对运转正常的乡(镇、街道),在市财政每年给予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置)、设施设备维护及人员经费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财政配套补助10万元。同时,县财政统筹为各乡(镇、街道)统一配备一辆不超过10万元的垃圾清运车辆,并按年度适当补助人员经费。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两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垃圾综合利用。采用一事一议和制定村规民约的方式,在村民可承受的范围内,以自然村为单位向农户(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免收)适当收取垃圾清扫保洁转运处置费,发动村民出资出劳参与“两污”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筹集的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街道)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积极给予政策扶持。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环保、林业、水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好、服务好农村“两污”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项目立项、资金扶持、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等各环节,要立行立办,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于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的经营性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四)建立长效机制。农村“两污”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一整套的运营管理机制来保障其正常运转。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好各村委会(社区)建立长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运用村民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管用、实用、有效的“两污”治理和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两污”治理和运行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五)营造良好氛围。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加快农村“两污”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两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建立“两污”治理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知识的宣传,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两污”治理是关系农村发展、关系自身利益的大事,积极主动地承担起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