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雨季来临,野生菌即将进入旺盛生长季节。师宗县野生菌资源丰富,群众喜爱采食野生菌,但部分野生菌具有毒性不易辨别,误食后可能导致中毒甚至死亡。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刻汲取2021年师宗县发生2起误食有毒野生菌致2人死亡事件的教训,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食品安全工作的全过程,把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做到预防在前、警示在前、宣传在前、管控在前,及早部署、及早安排、及早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杜绝食用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发生,持续巩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成果。
二、工作重点
认真分析、研判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紧盯“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两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救治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群众防范能力。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县政府食安办要牵头制作发布食用野生菌识别、中毒自救和治疗常识等图文和视频资料,发动相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短信、户外广告、抖音微信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宣传。二要拓展宣传范围。深入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工地、进景区“八进”活动,聚焦各类市场、集市、村(社)、学校以及主要交通干道等重点部位开展宣传,指导群众识别有毒野生菌,普及中毒救治常识,做到宣传全覆盖。三要下沉宣传重心。落实乡(镇、街道)包村、村(社)包组、组包户宣传责任,推行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八个一”宣传措施,即:1.县政府食安办自6月份起每周发布至少一期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积极转发,扩大宣传面;2.各乡(镇、街道)每年(5—6月份期间)组织食品安全信息员召开一次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培训会;3.每年6—9月份,每个自然村每月组织群众召开一次预防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会;4.在全县公共场所、车站码头、餐馆、食堂粘贴一张预防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海报;5.向每个自然村每户群众发放一份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不熟悉和不知名野生菌告知书,做到村(社)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6.利用应急广播每天两个时段(中午12:00和下午6:00)播放一次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提醒;7.向全县2750个餐馆发放一份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告知书;8.建立一份销售食用野生菌经营户档案,严格管理市场销售。
(二)积极研判救治,切实提升救治能力。将县人民医院作为野生菌中毒患者的定点救治医院,各级医疗机构接收野生菌中毒患者要第一时间抢救,及时评估病情,遇到核心检测指标异常或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应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事件发生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安排2名工作人员跟踪救治,及时向县政府食安办报告救治情况,直至病人治愈出院。
(三)抓好应急处置,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一事三报”(初报、续报、终报)持续报告事件处置进程、原因分析、态势评估等和“一事三查”(查主体责任、查行政管理责任、查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各级食安办、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互通互联机制,确保中毒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要规范信息报送,上报信息必须经过沟通验证核实后方可报送,确保发生中毒事件不迟报、缓报、漏报和误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师宗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尹兴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钱国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建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
曾 庆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刘文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袁慧鹏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 杰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陆所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古娟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海潮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玲辉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石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段琼芬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小平 县水务局副局长
陈友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 林 县发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周光跃 丹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殷贵平 漾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焜 大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志全 雄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红霖 葵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汪 毅 彩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海娟 竹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冯炜元 五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姚 江 龙庆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永先 高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食安办,由段琼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全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县政府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的职责,加强形势研判、督导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对野生菌中毒事件组织救治和事件调查;结合辖区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一次正确识别和加工野生菌的现场宣讲会。县融媒体中心要创新录制防控野生菌中毒宣传视频、音频等工作,切实提升宣传效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与入场经营户层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食用野生菌入市销售进行划行规市统一管理,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县卫生健康局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积极整合医疗资源,完善多专业领域专项救治专家组、医疗器械等资源共享和配备,及时总结治疗经验,把握黄金救治时间,确保中毒人员第一时间得到合理救治,提高中毒病人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增加预防野生菌中毒科普知识宣教内容,广泛宣传鉴别食用野生菌、自我救治等相关知识,有效提高农村群众对食用野生菌的鉴别和中毒后的自救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有毒野生菌危害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新闻办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情研判,妥善处理好舆情管控和引导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禁止学校加工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食材,通过“大手拉小手”等活动,对在校学生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保护意识,严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投集团公司要加强景区周边食用野生菌售卖经营行为管理,加大对游客的宣传力度,切实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工地食堂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工地食堂管理。县水务局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食堂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田改造工地食堂管理。县民政局要加强对养老、救助机构食堂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农村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监管,杜绝加工制作野生菌。若发生村民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后果并及时上报事件信息。各单位食堂主办单位:负责单位食堂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依单位职能职责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三)完善防控机制。一是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防控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政府负总责,健全县政府食安办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全力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分片、责任到人。二是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具体业务人员要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站(所)、村“三委”、食品安全信息员的职责,并按照县级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农村进行宣传引导,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家喻户晓,确保农村宣传覆盖率达100%。入户宣传要做好造册登记、签字按手印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四是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养老机构食堂的宣传引导,确保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促检查。由县政府食安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定期对全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及时掌握防控情况、存在问题等。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预防宣传不到位、应急救治组织不力、情况报告不及时,导致发生重特大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或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解读:《师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