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师宗县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政务、创新、市场、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师宗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服务能力与质效,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提质培优。
(二)目标任务。锚定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全省一流、全市领先”的目标定位,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努力持续保持开办企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3项指标排名全市前列,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缴纳税费、办理破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包容普惠创新等7项指标排名再上台阶,其余指标达到优秀等次,力争在2023年度市对县营商环境评价中争先晋位,进入全市排名中上行列。
二、围绕关键环节,系统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培优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推进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创新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建立“容错”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经营主体一些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落实推广歇业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依托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功能,有序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2023年,企业开办时间保持在0.4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保持,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以内并持续保持。
(二)获取经营场所。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开展并联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细化核准变更和调整标准,为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加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交房即交证”。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充分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2023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成本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重下降至2.2%。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配合完善“水电气网”政企互通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网上“一件事一次办”。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快电子证照等在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中的应用。实现用水、用电、用气外线接入工程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结果实时推送。2023年,非居民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保持,外线工程涉及的审批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并持续保持。居民客户、实行“三零”服务端低压非居民客户和实施投资界面延伸的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从报装申请到报装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7个、50个、70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保持。
(四)劳动就业。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推广使用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23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仲裁结案率达91%,调解成功率达61%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30家。
(五)获取金融服务。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推动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引导银行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倾斜,加大支农支小力度。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降低担保费率,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比例及业务规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提高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水平,推动尽职免责等内部管理机制落实落地。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发展供应链融资;拓展优化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站创建工作,推动市场主体贷款“少走路、不走路”成为现实。2023年,中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99%以上,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保持在30%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金额不少于90%。
(六)跨境贸易。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贸易各个部门间的联动和数据共享,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培育和服务力度,落实各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推动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和跨境结算模式多元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七)便利纳税。深入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打造高效征纳互动平台和服务,组建“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及时响应纳税人互动需求。落实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社会保险援企惠企政策,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2023年,全县市场主体纳税时间压缩至70个小时以内,实现纳税基本信息100%共享,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实际享受比例100%。
(八)解决商业纠纷。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送达效率,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制度。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90%。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涉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111天。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开展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保障企业胜诉权利,不断完善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联动机制,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围绕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持续深入解决执行难问题。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送法进企、结对共建行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2023年,解决商业纠纷费用占索赔额的比例降低至13%以内,解决商业纠纷时间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尽量压缩。
(九)促进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持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构建“四方信用评价”机制,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推出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优化保证金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开展行业自律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采购意向公开率达80%以上,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率达95%以上,在线开标率保持在100%以上。
(十)办理破产。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县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健全完善破产预重整机制,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推进企业重整及财产处置阳光交易,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和回收率。2023年,收回债务时间压缩至1.5年以内,收回债务成本降低至15%以内,债权人回收率达38%以上,破产案件审结时间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尽量压缩。
(十一)创新市场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推动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商标、专利行政执法,紧盯重点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整治行动,将“铁拳行动”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2023年,“互联网+市场监管”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全县信用修复企业占比达50%以上。
(十二)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推进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入学。2023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1%以上。立足师宗、服务曲靖,打造辐射周边、市内领先的区域医疗环境。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丰富优质文化供给,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完善养老公共服务建设,新建(改造)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运营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以上,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幸福食堂”5个以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及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强化森林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绿化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完成营造林1万亩、草原修复治理0.4万亩。加快实现高速公路交通信息化、资源共享化、管控平台共用以及业务系统联动,全力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聚焦企业群众关切,重点突破营商环境关键卡点
(一)强化数据互联共享,以“快”为要提升便利度。依托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在省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共享复用,推动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深度接入省平台,拓展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加快“数字师宗”AI中台建设,逐步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二)提升政府服务质效,以“准”为要增强获得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要求,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推动数据共享,统一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确保涉及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能办、好办、易办”。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助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可办。深入推广应用省平台,抓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维护管理,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配合实现全省16个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全覆盖,持续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升级创新创业环境,以“活”为要激发创造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大力建设“双创”平台,引导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研发项目,提升创新能力。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完善研发基础条件,加强与科研院所及其他创新平台的合作共建,积极创建工程研究中心。深入挖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事迹,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补充完善县级创业指导专家库,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提升创业服务质效。
四、强化改革创新,打造营商环境引领示范新高地
打造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特色示范区。聚焦产业集群发展要求,探索全覆盖、全过程、体系化服务机制及举措,在构建政府端公益性服务、社会端志愿者服务、市场端专业化服务有机衔接的企业服务体系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化“大招商”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各环节标准化服务体系,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统筹推进制度,为项目落地提供“全流程”精细服务。构建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完善帮办代办、企业联络员和涉企检查报审等机制,为企业经营提供“全周期”精心服务。出台一批全流程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企业的改革举措和管理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商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组作用,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加强组织实施,形成发现问题、对标改进、总结提升、宣传推广工作闭环,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动提升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查问效。县营商办将定期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有关部门查找堵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年度考评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全年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请各牵头部门每月30日18:00前汇总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报送县营商办。联系人:向斌,0874—5752393,邮箱:szxfgjzhg@163.com。
(三)营造良好氛围。总结宣传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先进典型、特色亮点、生动实践,促进互学互鉴、比学赶超,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体现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打造具有师宗特色的营商环境新品牌。
附件:师宗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师宗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补齐各环节短板弱项,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培优 | |||||||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 | |||||||
1 | 配合国家、省级建立全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市县两级持续提升市场准入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形成2023年度师宗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报告。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2 | 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比对匹配工作,制定对应关系表,及时准确进行增补和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确保衔接一致,推动清单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3 | 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工作,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有关要求及市场主体反映,做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案例线索核查处置工作。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4 | 落实“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举措,在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证照联办”等改革试点工作。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师宗支行 | 2023年12月底 | |||
5 | 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推动信息共享,归集和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现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县公安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6 | 落实推广歇业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7 | 依托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持续简化登记材料,提高线上办理效率、数量及占比。2023年,企业开办时间保持在0.4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保持,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以内并持续保持。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8 | 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压缩公章刻制耗时,全力做好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和发放电子印章工作,对“一窗通”推送的公章刻制信息及时进行受理,第一时间接收,最短时间办结。 | 县公安局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二)获取经营场所 | |||||||
9 | 加强项目前期介入,对下放权限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指导,压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在8个工作日以内。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0 | 积极对接、配合省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升级,对当前四个阶段实行二维码信息化管理,赋予项目唯一标识,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码上服务”,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1 |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变更和调整,服务企业项目投资工作。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2 | 将已批复实施并入库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推送到省“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完善空间规划“一张蓝图”。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3 | 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有效衔接市级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4 | 对企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列入“交房即交证”服务范畴的项目,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按照“多测合一”要求,依据竣工验收材料,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指导企业缴清相关税费,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争取做到“交房即交证”。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5 |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调整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强化审批数据共享。坚决杜绝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6 | 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分类优化精简审批环节,减少非必要的政府会议审核程序。结合实际优化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细化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条件。2023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成本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重下降至2.2%。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7 |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提高验收效率,实行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完成联合验收,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结果文书在线获取,不动产登记部门共享结果。一个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内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规划要求、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底 | |||
18 | 探索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工程领域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9 | 持续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提升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师宗供电局,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20 | 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简化非公证继承手续。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2023年12月底 | |||
21 | 为用户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登记工作模式。申请人通过“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即可获取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收费标准、资料下载、政策建议、投诉法规、进度查询等内容。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3年9月底 | |||
(三)公共设施连接 | |||||||
22 | 将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电报装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申请用水、用气、用电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报装申请,自来水、燃气、电力供应企业(单位)及时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好供水、供气、供电方案设计、接入挂表并通水、通气、通电等全过程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电、用网报装不超过3个环节。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县发投集团、师宗供电局 | 2023年9月底 | |||
23 | 进一步提升用网报装便利度,城乡居民用网“联合报装”完成网络设计、系统对接,实现城乡居民用网报装、进度查询等功能。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9月底 | |||
24 | 积极拓宽用水用气线上报装渠道,加大微信营业厅、平台等开发及宣传推广力度,依托“曲靖通”“兴师通”APP信息互通联办,提供报装、查询一站式等服务,努力实现材料一次性上传,“零跑腿”办理。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县发投集团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9月底 | |||
25 | 所有用电申请均可通过远程渠道完成,网上业务占比达98%。 | 师宗供电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26 | 推动实体大厅设立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服务窗口,线下由用户“多头跑”转为“专窗办”。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师宗供电局 | 2023年9月底 | |||
27 | 在办理“水电气网”接入工程外线审批涉及规划、绿化、道路挖掘、占道许可等环节,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师宗供电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9月底 | |||
28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对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水电气网”接入工程审批实施“一次性告知”,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报材料有欠缺的工程项目,实行容缺受理、限时补齐。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9月底 | |||
29 | 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相关公共服务企业 | 2023年9月底 | |||
(四)劳动就业 | |||||||
30 | 持续推进师宗县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全面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完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权益,畅通维权渠道,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31 |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多元联动和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长效化工作机制,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仲裁结案率达91%,调解成功率61%以上。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32 |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统筹培训资源,打造师宗劳务品牌,增强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33 | 实施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开展实用性“订单式”培训,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面向海内外人才免费提供职业供求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跟踪扶持等服务。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训方式。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34 | 持续推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指导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协议。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形成有效工作合力。2023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35 | 推广“无接触”调处劳动争议仲裁,提供线上调解、掌上仲裁庭、文书送达、实时查询、智能咨询等高效、便民的仲裁服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36 | 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强化调解组织架构及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服务办案标准,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37 | 持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推广使用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组织开展全县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五)获取金融服务 | |||||||
38 | 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营。鼓励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 | 县金融办 | 县财政局、人行师宗支行 | 2023年12月底 | |||
39 | 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40 | 督促各银行分支机构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各保险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险宣传,加强知识产权类保险业务技能培训。 | 县金融办 | 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41 | 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资源分配、资金转移定价、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加速形成。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42 | 制定年度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融资工作方案,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提高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实现年内新增应收账款笔数金额持续增长。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43 | 建立定期督导通报机制,动态跟踪动产融资服务工作。定期统计监测辖内动产融资工作情况,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引导,推动不同种类动产权利融资产品创新,不断拓宽动产融资抵质押范围,盘活企业动产和权利资源,缓解融资难题,提高融资效率。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44 | 以“重要时点集中宣传+常态化宣传”“线上+线下”模式,持续开展动产融资服务宣传,制作宣传折页、宣传长图和宣传视频,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引导各类主体做好动产权利担保融资登记。同时,组织辖内金融机构进园区、进企业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精准普及动产融资业务知识,提高平台在中小微企业的知晓度,营造动产融资登记的良好氛围。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45 | 制定年度应收账款融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将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保理、隐蔽保理,特别是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建设项目的收益权融资纳入平台,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提高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实现年内新增应收账款笔数金额持续增长。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 2023年12月底 | |||
46 | 持续关注重点业务推动情况,提升“政采贷”融资质效。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引导辖内具备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关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主动对接联系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搭建绿色通道,实现“政采贷”增量扩面。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 2023年12月底 | |||
47 | 持续发展产业链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结合师宗产业发展,持续摸排辖内产业链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地调研、宣讲、发动,年内实现新增核心企业对接平台,不断拓宽供应链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深度。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 2023年12月底 | |||
48 | 充分发挥全县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中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99.15%以上。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 2023年12月底 | |||
49 | 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发挥平台融资中介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在融资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新增信用融资场景。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办 | 2023年12月底 | |||
50 | 打造师宗特色化金融产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结合师宗实际情况,推出针对师宗产业特色的各类金融产品。师宗特色产业金融产品融资额增速不低于20%。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51 | 丰富普惠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全县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有贷户数稳步增加,全年增长30%以上。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52 |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强化金融科技在延伸服务半径,提高客户识别和风险管控能力、降低对抵押担保物要求、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等场景的实践运用。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53 | 持续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开发创新银税合作产品,进一步提高审贷效率,为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 县金融办 | 人行师宗支行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54 | 建立中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组建专业金融服务团队,充分发挥银行支行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贴近一线、了解企业的优势,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投融资方案。 | 人行师宗支行 | 县金融办 | 2023年12月底 | |||
55 | 推动完善担保交易、电子支付等领域政策法规和绿色融资领域相关监管政策。推动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支付账户等使用频度高的基础支付领域开展减费让利。 | 县金融办、人行师宗支行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六)跨境贸易 | |||||||
56 |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工作方案。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投资促进局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57 | 进一步完善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实现本地进出口服务机构“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58 | 加强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服务宣传推广,推动跨境贸易各个部门间的联动和数据共享,推动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和跨境结算模式多元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59 | 优化属地查检业务流程,针对出口蔬菜推广“视频查检”监管模式。 | 县直有关单位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60 | 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围绕服务领域开放开展压力测试,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风险防范机制。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七)便利纳税 | |||||||
62 | 贯彻落实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深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做好简并征收相关工作,优化在电子税务局中印花税的“零申报”操作。 | 县税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63 | 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实行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予提醒、中风险勤提示、高风险严监控,提升了税收包容度、监管精确度。 | 县税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64 | 进一步推动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等功能,达到系统自动判别、自动预填、自动计算的目标。探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和部分优惠政策自动预填申报;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自动预填申报;基本实现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烟叶税等税费自动预填申报。 | 县税务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65 | 继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打造高效征纳互动平台和服务,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组建“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及时响应纳税人互动需求。 | 县税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66 | 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 | 县税务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67 | 探索构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持续优化事前精准推送、事中智能辅导、事后服务评价的纳税服务体系。 | 县税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68 | 健全税务环境外部测评机制,开展税费服务体验活动,构建常态化、多形式的反馈和处理机制,推动税务管理和服务向更贴近企业需求、更顺应企业关切的方向升级。 | 县税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69 | 拓展网上办税、智慧办税服务厅等远程办税事项范围,引导纳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努力扩展远程办税事项运用场景。 | 县税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八)解决商业纠纷 | |||||||
70 | 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升级,建立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 | 县人民法院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2月底 | |||
71 | 强化审限管理,强化依法监督,强化督导检查。逐步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力缩短涉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且不超过111天。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72 | 创新“法院+工商联”解纷模式,搭建企业涉诉案件调解平台;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破产工作机制,淘汰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促进企业要素资源重新配置。统一县人民法院的电子送达回执标准,实现电子送达回执的快速审查和归档结案。 | 县人民法院 | 县工商联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73 | 强化审限管理,强化依法监督,强化督导检查。逐步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力缩短涉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且不超过111天。 |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74 | 创新“法院+工商联”解纷模式,搭建企业涉诉案件调解平台;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破产工作机制,淘汰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促进企业要素资源重新配置。统一全市两级法院的电子送达回执标准,实现电子送达回执的快速审查和归档结案。 | 县人民法院 | 县工商联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75 | 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开展巡回示范庭和流动诉讼服务工作;多形式多系列专题普法。 |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76 | 探索建立专门的买卖合同纠纷诉前调解团队,畅通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的衔接,成立买卖合同纠纷行业“共享法庭”。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77 | 加强案件繁简分流、速裁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小额速裁、简易程序及独任制适用率,全面加强诉前、诉中、执行阶段的各种形式的调解工作,提高案件质效,降低诉讼成本。解决商业纠纷费用占索赔额的比例降低至13%以内。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九)促进公平竞争 | |||||||
78 | 持续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问题整治,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登记、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79 | 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确保2023年全县采购意向公开率100%。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0 | 试行“预付款”制度,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进一步降低供应商资金压力。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1 | 建立“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资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2 | 构建“四方信用评价”机制,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根据省级部署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制度。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3 | 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电子合同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完成与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对接,实现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100%以上。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4 | 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改造,规范区域划分,完善评标专家日常管理,升级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专人值守,规范标识标牌和人员进出管理,打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5 | 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持续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6 | 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评审秩序,对场内交易秩序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和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及时反馈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2023年开展线上巡检不少于12次。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7 | 推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人、齐抓共管的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统筹加强对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管。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88 | 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权限做好价格收费管理,每年定期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内容。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89 | 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开展行业自律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县民政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90 | 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 县税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91 | 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收费行为。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92 | 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压缩办案周期,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并加强对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统筹、监督和指导工作,针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进行专项督办,督促在一定限期内办结。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93 | 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协调配合完成保交楼涉及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推动“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十)办理破产 | |||||||
94 | 提升执行移送破产效率,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95 | 简化破产程序,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权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债务人没有提供账册或账册严重不齐等条件之一的企业破产案件实行简易破产程序,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效能,加快破产案件办理。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9月底 | |||
96 | 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税收政策适用、核销、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产处置、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等破产处置瓶颈问题。 | 县人民法院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97 | 严格执行上级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98 | 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监管覆盖面,实现跨部门联合检查部门全覆盖,保持抽查检查结果 100%公示。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十一)创新市场监管 | |||||||
99 | 深入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积极增加应用场景。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师宗支行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00 | 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清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 县司法局 | 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01 | 推动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管理,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或免予现场检查;适时扩充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实施“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的执法监管,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整改。 |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02 |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商标、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整治行动,将“铁拳行动”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03 | 拓展服务职能,积极指导经营主体申请商标注册。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04 |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91%并持续提升。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05 | 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建设,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市外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67%以上。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医疗保障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十二)提升宜居宜业环境 | |||||||
106 | 鼓励建设一批“城市书房”“百姓书屋”“文化驿站”“乡愁书院”等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推荐一批典型案例参加省级和国家级评选,力争典型案例在市级以上推广。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07 | 开展具有特色的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完成演出任务不少于30场。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08 | 完善养老服务有关政策。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新建(改造)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运营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以上,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建设“老年幸福食堂”。 | 县民政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09 | 打赢蓝天保卫战,狠抓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和噪声污染防治监管。2023年建成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PM2.5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不出现重污染天数。 |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10 | 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南盘江全流域综合治理,做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清零”攻坚及不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加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及管理。2023年全县国控地表水水质Ⅰ—Ⅲ类断面比例达92.3%,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2.6%以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11 | 打赢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2023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12 | 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依托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方式有序开展绿化工作,完成营造林1万亩、草原修复治理0.4万亩。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13 | 按照“客内货外、均衡布局、互联互通”的原则,统筹规划师宗地区铁路线网及枢纽布局,规划建设深南昆高速铁路、滇东纵向铁路、推进南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同时,根据师宗县货运发展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师宗县铁路货运专线及泸西工业园区货运专用线,形成“一高两普两专线”的网络布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二、聚焦企业群众关切,重点突破营商环境关键卡点 | |||||||
(一)强化数据互联共享,以“快”为要提升便利度。 | |||||||
114 | 强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资源共享目录建设,制定出台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快推动各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建立统一流转、按需共享的数据共享机制。 | 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15 | 将省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件受理和企业群众网上办事的唯一入口,依托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在省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共享复用,推动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深度接入省平台。2023年底前,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16 | 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把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汇入曲靖“城市大脑”。 | 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17 | 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加快签章关系配置和电子印章加盖;拓展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提交,提供电子证照一律免提交实体证照;强化“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在移动端“扫码亮证”应用。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18 | 持续推进同一事项在全县范围内不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统一规范事项管理,确保纳入《师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线上、线下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保持一致。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19 | 强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投诉处理、督查、回访实名差评回访机制,确保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均达100%。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20 | 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入口融合相关工作,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2023年9月底 | |||
121 | 建设“水电气网”政企互通系统,推进和全县水电气网相关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对没有自建平台的企业配发账号,实现报装、过户、查询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进“水电气网”政企互通系统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跨层级信息数据共享。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22 | 加强科技赋能强链补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立全县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滚动实施。确保全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0%。 | 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二)提升政府服务质效,以“准”为要增强获得感 | |||||||
123 | 依托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统筹全县惠企政策发布和企业诉求转办,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审即享。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24 |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动师宗县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对接省级节点,推动更加精准全面归集共享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在平台进行注册认证,主动参与线上线下信贷申请,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25 | 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26 | 严格按照国家、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有关要求,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推动数据共享,统一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确保涉及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能办、好办、易办”。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拓展西南五省、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助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可办。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27 | 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积极探索开展“免证办”“承诺或容缺办”“自助办”等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28 | 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广应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抓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维护管理,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事申请,推动全县政务服务“统一申办、一口受理”。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29 | 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支付功能,围绕企业群众关注高频的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非税收入网上缴款渠道。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30 | 持续深化全县政务服务综窗改革,完善“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三)升级创新创业环境,以“活”为要激发创造力 | |||||||
131 |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建设创业园示范基地,打造产教联合体和产教融合共同体。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32 | 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协同各职能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的特殊礼遇服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委组织部等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33 | 支持盘活闲置写字楼、办公楼等资产,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发挥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作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水平。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投集团 | 2023年12月底 | |||
134 | 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制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构建“培训—孵化—成长”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财政局 | 2023年12月底 | |||
135 | 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体系,制定师宗县领军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高层次人才联名推荐引进人才实施细则、出台师宗县“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 县委组织部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
136 | 全力搭建人才引进和培育平台,深化与院所校企合作,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 县委组织部 | 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37 | 支持企业和院校共建产学研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校企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138 | 大力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宣传引导,鼓励创作者自觉参加著作权登记;探索推进版权知识进企业。 | 县委宣传部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 |||
三、打造师宗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特色示范区 | |||||||
(一)深化“大招商”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各环节标准化服务体系,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 |||||||
139 | 建立招商引资“企业需求”信息库,对“招大引强专项行动”“精准招商专项行动”中的目标企业,针对性地识别、整理企业在经营成本、上下游供应链、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需求,并定期更新。 | 县投资促进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0 | 围绕“一城两基地”现代产业布局,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科学制定“目标企业、目标区域”两个清单,力争引进一批“四类500强”、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市场化招商力度,积极落实各类招商鼓励政策,及时兑现市场化招商奖励资金。 | 县投资促进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1 | 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围绕企业情况、项目情况、政策现状等多维度的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及时梳理、汇总并发布项目信息。 | 县投资促进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2 | 深化重点项目领导分级包保推进制度。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标准化服务体系,对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定制化项目推进方案。 | 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 2023年12月底 | |||
(二)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统筹推进制度,为项目落地提供“全流程”精细服务 | |||||||
143 | 健全招商引资项目闭环管理调度、任务交办、园区承载能力评价、“大招商”数字化平台运行等工作流程,完善目标企业、在谈、签约、落地保障等项目库,坚持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月调度,分类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形成洽谈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的招商引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 | 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4 | 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模式。推动“标准地”供应、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用地转让等环节的全覆盖、全过程联动协同监管体系。年底前,争取实现1个“标准地”出让案例。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5 | 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为新落地企业和项目提供“水电气网”一窗综办、一网通办,实现“零跑动”无感报装。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6 | 加强劳动力要素前期保障。针对有招聘需求的企业,提前了解企业招聘需求,为企业用工要素保障提前谋划,并积极提供招聘的渠道、平台等相关资源。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7 | 积极推动金融服务走向前端。主动跟进招商引资项目,靠前与有意向企业建立联系,主动为招商落地企业提供账户开立、资金结算、融资辅导等金融服务。 | 县金融办 | 人行师宗支行 | 2023年12月底 | |||
(三)构建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完善帮办代办、企业联络员和涉企检查报审等机制,为企业经营提供“全周期”精心服务 | |||||||
148 | 深化企业联系人制度,针对需联系企业,由专职联系人定期向企业宣传惠企政策,提供资本、人才、市场、技术等信息资源,帮助企业开展银企对接、产需对接、人才对接、产学研对接、问题协调解决等。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49 | 深化投资项目代办领办服务,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全程免费代办,协助企业办理和解决项目在落地过程中涉及的政策、行政审批问题等,深化在咨询辅导、报批计划定制、材料收集与报送、协调催办、跟踪办理、结果交付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流程。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50 | 深化涉企检查报审制度,针对不同行业,遵循受检企业范围最小化、检查频次最少化、检查事项整合最优化的原则,制定标准化的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对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进行明确,实现“无事不打扰”。 | 县司法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151 | 全面深化“政策找企业”服务模式。按行业分别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县出台税收优惠、落地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政策汇编成册,在项目落地前提供给企业,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3年12月底 | |||
(四)出台一批全流程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企业的改革举措和管理措施 | |||||||
152 | 鼓励各部门出台针对企业招商、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环节出台服务企业的改革举措和管理措施。定期整理并汇总相关政策制度,形成师宗县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特色政策体系。 | 县营商办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 |
政策解读:《师宗县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