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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雄壁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安全稳定建设年要求,统筹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与煤炭产业发展两件大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政府、监管部门、煤矿企业主体三方责任,抓实煤矿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煤矿管理能力、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煤矿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煤矿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机电运输、顶板管理、采掘接续等专项检查,实现强基础、严管理、遏事故目标,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切实做好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安全高效释放产能120万吨,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发展目标。煤矿主采工作面必须实行综合机械化生产,主要开拓的水平巷道及缓倾斜巷道必须实现综掘,所有生产煤矿必须实现辅助系统自动化;在建矿井投产验收时,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中央水泵房、采区水仓、主通风机、主运输皮带等辅助系统必须实现无人值守;所有生产煤矿确保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核达标,建设煤矿投产完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

、重点工作

(一)压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抓好安全生产,筑牢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统筹煤矿安全生产与煤炭产业发展两件大事。

2.组建专业监管执法队伍按照监管专业化、专门化、精化要求,3月底前配齐配强采矿、通防、机电、地质测量、信息自动化等专业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进一步调整充实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并根据监管煤矿数量和监管需要配齐监管专业人员,确保到2023专业人员占监管部门总人数不低于60%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3.加强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保障20236月底前,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一支主体专业齐全(采矿、通风、地质、机电)、素质优良、年龄结构合理、作风扎实的专业技术保障组,强化技术保安的支撑作用

4.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保障2023底前,配齐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确保每个监管股室至少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2台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1打印机和必需的计算机,并保障执法车辆。

5.建立常态化监管人员培训机制20233月底前,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完成中长期监管人员能力提升方案编制明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分批次采取外委培训、企业实践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素

6.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以2022年聘请专家组评定结果为基础,认真制定落实监管计划和分级监管措施,对重点矿井、重点风险增加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精准执法。同时配合好市能源局对全县在册煤矿进行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将全县煤矿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监管计划,做好精准执法。

7.严格作业点面控制。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煤矿优化系统,严格作业点面布置。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不超过1个,同时作业的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不超过2个。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不超过2个,同时作业的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不超过4个。

8.严格风险研判管控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按照“日调度、周通报、月督办”要求,进行系统性、区域性、基础性分析研判,制定安全有效的管控措施,及时发布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并对当月监管监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通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9.严格煤矿管理人员考核。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考评,在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前,组织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进行一次全覆盖考核评估,评估合格方能恢复生产建设;日常监管过程中坚持“逢查必考”,凡不具备岗位履职能力的不得上岗作业,督促煤矿企业调整岗位并及时补充相应岗位人员。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0.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0232月底前,煤矿企业要根据煤矿瓦斯及水害类型等级按规定设置负责安全、技术、通防、机电、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安全监控、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管理岗位人员

11.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特别是风险灾害情况,选优配强“五职矿长”,配齐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质测量、防治水、计算机专业技术员,并达到相关专业学历要求。生产、建设煤矿,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0。到2023底,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煤炭有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超过50%,其中全日制人员超过20%,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超过20%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同时必须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

12.全面加强煤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煤矿企业要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培训组织机构,配齐培训管理人员,保障培训投入,保证培训时间,开展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的精准培训。要通过招录引进、培养提升分流安置等方式,积极引进和培养专业型人才,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综采综掘实际操作人员到国有大矿进行跟班学习,或者聘请国有煤矿、科研单位、高校专业团队到矿组织专项培训;每月分工种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2天,提高煤矿管理团队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13.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双重管理”机制。煤矿企业在调整任命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岗位人员前,由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对其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审查考核,审查考核通过后,方可任命上岗。任何煤矿企业不得擅自调整上述人员,对确需调整的必须报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审查同意方可调整。

1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严格闭环管理,督促煤矿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分层负责、分级治理、闭环管理”要求,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做到“矿长每月全面查、分管领导半月查、带班领导班中查、岗位人员随时查”,对企业内外部查出隐患问题逐日逐项登记造册,明确隐患治理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措施、督办单位及责任人、验收单位及责任人、销号人等内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若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报备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同时抓实整改“清零”,以国家矿监局督导帮扶为契机,梳理建立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督促所有煤矿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细致排查煤矿各系统、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隐患销号清零。紧盯基础差、管理弱、灾害重和“不放心”的煤矿,深入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打击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警示一批典型案例。

(三)深化重大灾害防治

15.全面查清煤矿隐蔽致灾因素。20236月底前,所有煤矿按照要求组织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煤矿瓦斯、顶板、水害等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完善普查报告,建立普查信息档案,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后,报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审核。20238月底前,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16.加强瓦斯防治。强化瓦斯零超限和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突出区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瓦斯地质探查、瓦斯参数测定、技术管理、施工管理、抽采管理、效果检验、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等重点工作落实瓦斯超限次数明显下降,高值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煤矿瓦斯事故。(1)及时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和参数测定。20239月底前,低瓦斯矿井完成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高瓦斯矿井完成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计算;凡未测定或者开拓新水平、新采区、采深增加超过50、进入新的地质单元的高瓦斯矿井应及时重新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层坚固系数等参数,更新和完善瓦斯地质图件;煤矿开采范围内的煤层在所在矿区范围内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或相邻矿井被鉴定或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的,2023121日前必须完成该煤层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由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逐级上报认定该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大瓦斯等级鉴定和参数测定的监督管理,凡发现煤矿未按规定鉴定、管理的,责令停产整顿;发现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惩处,严肃追责。(2)强化系统治理,及时优化调整开拓、开采系统布局。20233月底前,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煤矿现有开拓布局、水平设置、采(盘)区划分、煤层分组主要巷道布置层位,通风、生产等系统布置可靠性进行分析评判,是否满足瓦斯治理的系统需求,确保瓦斯治理系统空间格局可靠,针对开拓、采掘布局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可靠等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煤矿,要一律停下来,及时修改相关设计并明确整改方案。(3加强瓦斯抽采管理。进行瓦斯抽采时必须确保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从根源上消除瓦斯超限风险,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强制推行钻孔抑尘放喷装置、钻孔轨迹仪使用,推广大功率履带钻机使用,并按规定测定钻孔轨迹。

17.加强水害防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结合实际,配齐物探钻探设备,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重点突出先探后掘,采用物探和钻探相互配合、相互印证方式查清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水文地质情况;受老空水威胁的要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存在地表水、顶板水、离层水威胁的要严格按要求采取留设隔离煤(岩)柱、超前疏放、注浆改造含水层、帷幕注浆等方式消除突水威胁。

18.顶板管理。改革支护工艺,工作面采用液压掩护式支护,掘进巷道采用锚网索、锚网喷、注浆主动支护,强化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和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发现有隐患后必须立即处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恢复施工;遇顶板破碎、淋水,过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等情况时要采取注浆加固、加强支护等措施。

(四)推进煤矿“五化”建设

19.坚守综采综掘底线。2023年起,煤矿主采工作面必须实行综合机械化生产,主要开拓巷道及缓倾斜、水平巷道必须实现综掘;其他井巷开拓工程和三角煤回收,受地质条件或开采影响确需使用炮采炮掘及其他安全工艺,必须经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备案。掘进过程中揭煤、过构造等需要使用远距离放炮工艺的,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0.全面实现辅助系统自动化。2023年底前,所有生产煤矿必须实现辅助系统自动化。在建矿井投产验收时,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中央水泵房、采区水仓、主通风机、主运输皮带等辅助系统须实现无人值守

21.加快信息化建设。2023年底前,完善县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功能,健全远程信息化监管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值守和分析研判人员,常态化开展远程监管。

22.严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达标考核。2023年,通过聘请第三方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达标考核工作组,每年开展一次现场抽查考评,确保煤矿标准化等级动态达标提升凡发现标准化管理滑坡严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立即责令停产整改整顿,降低或撤销标准化等级所有生产煤矿达到二级及以上,建设煤矿竣工验收全面达二级及以上。

(五)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

2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领导,研究制定煤矿复工复产方案,进一步明确标准、程序、办法,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验收关,做到超前谋划、提前部署,整改合格一矿、验收复产一矿,积极稳妥推进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六)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

24.紧盯重点矿井、重点项目,严格管控作业点面数量,对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厉查处。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雄壁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互通情况,共享信息,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七)加强应急救援管理

2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并创新专业煤矿救护队伍建设按照救护规程要求,建强配齐救护队伍,充分保障救护装备配备和经费,开展专业队伍培训、训练、技术性检查、应急演练。二是加强煤矿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煤矿企业要强化兼职救护队伍管理,保障救护装备配备和经费,在年内至少开展1次瓦斯、水害、火灾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并加强煤矿兼职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是加强应急培训。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各煤矿兼职救护队每月开展1次应急培训,通过强化训练提高战斗力;县矿山救护中队和煤矿兼职救护队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出动、高效应对处置,切实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四是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将应急管理纳入执法重点重点检查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专项检查

2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检查。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以瓦斯专项检查为重点,采取1+X”的专项检查模式(“1”为每月开展1次瓦斯专项检查,X”为每半月组织1次其他专项整治),以“小精快”(小项、精准、快速)的方式,对照煤矿“小精快”专项排查表,对全县煤矿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坚持每半月排查1项、整治1项、推进1项,提高煤矿安全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提前研判分析,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上下联动和协调配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位推动,确保重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主动认领,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深化行业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决纠治思想麻痹松懈、工作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制度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以作风转变推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对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落实、清单化管理,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对贯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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