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切实做好“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县级专项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组织编制和实施好县级专项规划,是形成实施县级发展规划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对于顺利完成全县“十四五”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针对“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科学编制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充分发挥重点专项规划对规划纲要的支撑作用,引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三、规划内容
编制“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应立足特定领域发展,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言简意赅、突出重点,提纲主要包括:
(一)序言(或前言)。重点说明规划领域、编制依据、规划目的、规划期等内容。规划期应根据规划领域特点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原则上要与规划纲要保持一致。
(二)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重点说明规划领域的现状、主要矛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规划领域发展的战略方向、总体定位和实现路径。提出贯彻落实指导思想、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应遵循的基本方向。确定定性目标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应可统计、可考核。
(四)重点任务。提出实施规划目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内容应强化针对性。涉及空间布局方案的,必要时附示意图;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应明确建设内容和时序安排,必要时以专栏、重点项目表等形式列出;涉及政府投资的,原则上应明确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和时序安排等;涉及产业发展的,应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及方向、重大创新工程的内容和要求等。
(五)规划实施保障。提出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等,应明确提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各类配套政策和要素保障举措,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监测评估、考核评价等实施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其他内容。
四、进度安排
“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基本框架编制工作;第二阶段,2021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广泛征求意见和与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衔接等工作;第三阶段,2021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报审、发布实施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管理。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制管理,《师宗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附件)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备案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规划,需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要求,与县级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县发改局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二)高度重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股室、具体人员、时间节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提供规划编制需要的相关资料,齐心协力做好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严格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各牵头部门要严格落实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衔接协调、审批实施等编制程序,坚持开门编规划、民主编规划,善于借助外脑,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高质量开展前期研究、咨询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体现民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的认可度。
(四)加强各类规划间的衔接。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重点专项规划要与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做好衔接,在发展方向、发展指标、总体布局、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方面做到一致。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要积极与省、市对口部门进行汇报对接,争取有更多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能够纳入国家及省、市级专项规划盘子。主动做好与其他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保证规划编制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附件:师宗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师宗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序号 | 专项规划 | 牵头单位 |
1 | 《师宗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交通运输局 |
2 | 《师宗县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2025)》 | 县水务局 |
3 | 《师宗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发改局 |
4 | 《师宗县新型基础设施和数字师宗发展建设规划(2021—2025)》 | 县工信商科局 |
5 | 《师宗县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工信商科局 |
6 | 《师宗县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工信商科局 |
7 | 《师宗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局 |
8 | 《师宗县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文旅局 |
9 | 《师宗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局 |
10 | 《师宗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工信商科局 |
11 | 《师宗县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21—2035)》 | 县发改局 |
12 | 《师宗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住建局 |
13 | 《师宗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规划(2021—2025)》 | 县扶贫办 |
14 | 《师宗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工信商科局 |
15 | 《师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 | 生态环境师宗分局 |
16 | 《师宗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教体局 |
17 | 《师宗县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卫健局 |
18 | 《师宗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 县民政局 |
19 | 《师宗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 县应急管理局 |
20 | 《师宗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规划(2021—2025)》 | 县委政法委 |
21 | 《师宗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县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