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五包”
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提升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精神,结合师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让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涂、乱刻乱画、违章占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各沿街单位(门店)以及广大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逐步形成人人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做到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二、实施对象及责任主体
(一)实施对象。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各沿街单位、门店等。
(二)责任主体。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师单位。
三、实施内容
(一)包卫生。责任单位(门店)应当做到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生活垃圾、无粪便、无渣土、无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无痰迹、无积水、无积冰积雪,不将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绿地和他人责任区,实行垃圾分类,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投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水域卫生整洁,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及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现有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或者环境卫生标准情形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拆除、侵占、关闭环卫设施。制止有影响环境卫生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可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包绿化。责任单位(门店)不得将垃圾、污物倒入绿化带内,监督责任区内绿化无损毁、践踏、占用、破坏等现象。
(三)包秩序。责任单位(门店)应当自觉做到本责任区内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无乱拴乱挂、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涂、无乱刻乱画等行为,门头牌匾等户外广告按要求设置,保持整洁、干净、无残缺,防止和纠正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其他行为。
(四)包立面。责任单位(门店)应当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无乱贴、乱涂、乱刻画,门头牌匾等户外广告按要求设置,保持整洁,无残缺。
(五)包文明。责任单位(门店)应当做到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及时劝阻和制止本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5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热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开展阶段(2020年10月9日—2020年12月31日)。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内容全面实施,与各沿街单位(门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完成“门前五包”责任牌悬挂工作,覆盖率达100%。县城建成区各责任单位自行下载《师宗县“门前五包”责任书》一式两份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送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盖章后双方各自留存一份。丹凤街道、漾月街道负责所属区域背街小巷沿街单位(门店)“门前五包”责任牌悬挂,沿街单位负责本单位“门前五包”责任牌悬挂,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县城建成区主、次道路沿街门店责任牌悬挂工作。各责任单位于2020年10月9日至16日到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取“门前五包”责任牌。(联系人:赵建淇,联系电话13769829810。)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1月1日之后)。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对违反“门前五包”责任制的,依据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门前五包”工作任务,特成立师宗县“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海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邵 明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王振宏 丹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渊超 漾月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刘乔林 县文明办副主任
杨子辉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周文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柏利坤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自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泽谦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县城建成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由杨子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及各职能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其他乡(镇、街道)适时参照开展。
(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及时宣传报道“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通过一系列宣传工作,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出现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各沿街单位(门店),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强化信息共享,对门店主履行“门前五包”责任情况对接行政审批进行应用,督促门店主履行“门前五包”主体责任。
(四)建立工作台账,以备督导考核。各有关街道、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督查和协调力度,建立并保存工作台账,确保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有据可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长期有效开展。
附件:1.“门前五包”责任书
2.“门前五包”责任牌式样
附件1
师宗县“门前五包”责任书
编号:
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我单位承诺履行从建(构)筑物外缘至人行道侧石(含开放式场地)的范围内“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立面、包文明)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一、加强自我管理
(一)保持环境整洁。维护“门前五包”责任范围内的环境,不乱扔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不乱排乱倒污水,保持门前人行道(公共场地)环境整洁。
(二)保持市容有序。维护“门前五包”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秩序,不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堆杂物、乱拉乱挂、乱涂乱画;不占道经营、占道洗车;不在行道树、绿化带上晾晒衣物;不在经营活动中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音、油烟污染。
(三)保持设施完好。维护责任区范围内道路平整,无松动、破损、坑洼;建(构)筑物立面、店招店牌无破损,景观亮灯完好,无断字缺亮;垃圾收集容器整洁,植物及绿化设施无破损。
二、履行社会义务
对门前出现的道路、绿化、环卫等公共设施破损问题,及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主动进行劝导和制止,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放进行规范引导,对不服从劝导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三、配合应急响应
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突发应急状态下,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做好责任范围内应急排水、清雪除冰等工作,确保行人安全。
本单位承诺自觉遵守“门前五包”有关规定,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义务,服从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管理。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发包单位: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2
“门前五包”责任牌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