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全力抓好师宗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师宗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师宗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师宗县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至2020年4月10日止全县境内共排查梳理隐患点44个,核销隐患点12个,纳入监测范围隐患点32个,其中高良乡5个,五龙乡4个,龙庆乡9个,丹凤街道2个,大同街道1个,漾月街道1个,葵山镇1个,雄壁镇4个,竹基镇5个。全县大型点2个,中型点13个,小型点17个。威胁对象达1005户4529人,威胁财产11289万元。全县聘用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32名。基于上述情况,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统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局部单点暴雨等特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类型的地质灾害是防治的重点,2020年着重抓好下列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高良、五龙、龙庆河谷区域及南盘江两岸。此区域属于高山切割区,加之工程建设,居住村民建房垂直取土等原因,在降雨的作用下,处于一种渐进式的变形过程,稳定性差,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
(二)324国道、南昆铁路、以马公路(境内)区域。该区域所通过区段大多处于陡坡、狭窄,加之弃渣弃土均多堆弃于冲沟和斜坡上,工程建设开挖坡面坡脚造成边坡失稳,若遇集聚超量水源(特大暴雨),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矿山所在区域。我县雄壁镇矿区采矿历史长,现已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对地质影响将日益突出,加之弃土弃渣、尾矿库等极易引发山体开裂,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村寨区域。抓好靠山靠崖农户房屋,人口聚集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居民建房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到实地参与选址,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和高发区域,并督促做好房前屋后除险加固相关设施建设,防患于未然。高良、五龙、龙庆乡和雄壁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全程参与跟踪督促。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仍以雨季为多发季节,汛期(5—10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段。地质灾害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暴雨的范围与强度、山体结构等。这一时段为重点防范期。
(二)次重点防范期。11月至次年4月为冰冻和地温转换时期,容易出现陡岩表面危石掉块,坡地悬石滚落、斜坡变形等灾害,该段时期为次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主汛期间,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将防范地质灾害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共同抓,深刻分析和研判当地地质灾害特性,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和重大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以群测群防工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深化各项防灾减灾治灾措施,确保防治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一是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对区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真巡查,逐一排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因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要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治理。对已有的隐患点严格依照“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看好、管死各个隐患点,并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治理。对新排查出的隐患点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逐一确定监测人。
(三)密切监视,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报预警。一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隐患点的预防、预警、预报、监测等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机构、人员,明确划分责任区域。二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预报预警,不断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和重大汛情的跟踪预报,及时准确分析和判断雨情、水情发展变化,落实各项预报预警措施,尽最大努力提前发布灾害预警。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制,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四)落实制度,全力提高防灾避灾的有效性。一是坚持“三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人口密集区和江河流域,交通干线,重要设施区域重点巡查,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要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并逐一制定和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对已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并建立健全经常性动态巡查排查制度,一旦隐患点有变化或变化加剧,要确定应急排险方案和抢险措施,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二是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并确保信息畅通。三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落实灾害(情)日报、月报制度,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要及时采取针对性避让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安全。四是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各灾害点的监测人和责任人,并要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履职到位。五是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要以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基础,每个隐患点每年至少要举行1-2次应急演练,让受灾害威胁的农户明白撤离路线、预警信号及临时安置点。
(五)强化宣传,不断普及地质灾害预防避让知识。一是利用群众赶集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及避让知识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途径,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
(六)精心组织,加大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力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各地实际,筛选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优先安排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积极抓好项目立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同时,要抓好2011-2019年批准立项的地灾防治项目管理,并尽快收集和完善2011-2019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相关验收资料。
(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水务部门要做好已建水库库区和干支河流岸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铁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矿山尾矿库、矸石堆放场及建设单位弃渣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及地质灾害救援有关工作;教育体育部门要做好校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大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负责做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服务,及时传达气象信息。
五、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将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将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