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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枪爆等危险物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枪爆等危险物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5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枪爆等危险物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和COP15第二阶段会议安保维稳工作,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枪爆等危险物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枪爆物品管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查违规、督处罚为主要任务,全面排查整治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刀具、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安全隐患,全面督导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流向登记、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坚决铲除涉枪涉爆涉危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严防发生枪爆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非法流失等案事件,严防重大活动及敏感期打响”“炸响,为党的二十大和COP15第二阶段会议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从业单位:所有涉枪涉爆、烟花爆竹、管制刀具、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涉危从业单位。

(二)重点部位:矿区、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偏远农村等地区,以及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物流配货市场、大型集贸市场、五金加工、建材化工厂等部位、场所。

(三)重点领域:销售、使用易制枪、易制爆材料的行业、场所,易用于非法贩卖枪爆物品的互联网、寄递和物流企业(网点)等。

(四)重点人员: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掌握制枪制爆技术人员、曾受打击处理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涉枪涉爆从业人员等。

三、工作方式

(一)全面排查整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据安全监管职能职责,条线结合,通过全面发动,指导督促辖区、行业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标准规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排查整改自身问题隐患。在单位自查的同时,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组织对辖区所有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指导问题隐患的整改。

(二)逐级督导督查。县指挥部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每季度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县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三)重点抽查和暗访检查。县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专门工作组,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严查严治源头隐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枪爆等危险物品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全面排查隐患、推动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坚决把隐患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始阶段。

1.强化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县工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育体育、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在摸清辖区枪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底数并逐一登记建档的基础上,逐一检查所有涉及单位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出问题。

2.强化重点地区和领域整治。针对矿山分布多、危爆物品使用量大,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区域,尤其是易滋生枪爆隐患的重点村寨、部位、场所,以及非法制贩、非法采矿等源头性问题突出的地区,列为重点地区进行整治。各监管职能部门加强指导,采取政策指导、蹲点督导等方式,督促各行业、乡镇以查源头、查制贩、查防控、查落实为重点,全力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3.强化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公安机关全面梳理管控涉及枪爆等危险物品的重点人员,防范其利用枪爆等危险物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有非法制贩枪爆物品前科等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密切监控其现实表现,防止重操旧业。信访案件较多、社会矛盾突出的地方,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各类心态失衡、行为偏激人员的排查管控,尤其是对扬言实施爆炸投毒、可能私藏私存枪爆等危险物品的人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落实有效管控措施,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4.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力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治安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建立自查自纠机制,提升自律意识,确保规范经营、强化管理,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从业单位按照严管+科技的工作思路,依照各环节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的要求,全力落实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实现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切实提升枪爆等危险物品管理质效。

(二)全面宣传发动。41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以及《曲靖市群众举报涉枪枪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为有效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机制保障,时期截至202291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把握有利时机,在通告有效期内通过新闻媒体等线上宣传、粘贴标语、发放资料线下宣传、入户点对点宣传、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让政策直达每家每户,消除群众顾虑,积极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全面清查收缴。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基层和社会力量,对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枪爆等危险物品的重点区域、部位、单位和人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滚动排查,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

1.全面清查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公安、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同向发力,严查私制、私存、私用行为,切实加大对流散社会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清查收缴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采取领导包片、专人包点的方式,对容易滋生枪爆安全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进行全方位清理,对出租房屋要全面排查并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确保全面摸清掌握可疑情况,全面彻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2.严查矿区非法爆炸物品。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对近年来关闭矿点、已处理的非法矿点,全面开展暗访排查,严查其可能私藏私存的非法爆炸危险物品。联合属地乡镇对矿区周边农户、商贩、工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摸排,对矿区周围可能私制、私存爆炸危险物品的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收缴非法爆炸危险物品。

3.全力消除网上隐患。针对网络买卖仿真枪、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问题,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加强网上巡查监控,及时清理删除贩卖枪爆等危险物品、传播枪爆制作技术和犯罪方法等违法信息,坚决封堵违法犯罪信息传播渠道,依法整治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督导网站自清自查,着力净化网络空间。

4.深入排查整治寄递物流企业。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按职责督促零担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落实货物托运人实名、货物抽检抽查等制度;持续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贩运枪爆等危险物品的案件,一律严查来源、去向,追查末端购买人员,深挖非法制贩源头,并倒查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四)全面核查案件线索。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畅通信息渠道,广辟线索来源,深入摸排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落地核查,坚决打击违法犯罪。

1.强化线索摸排。组织专门力量,立足于辖区公安派出所,全面梳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逐一核查经营,主动扩线深挖。采取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等手段,及时获取枪爆重点区域、部位、场所动态性、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线索。

2.紧盯网上线索。狠抓《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对网上发布枪爆信息或者网购可疑敏感物品的军械枪迷、上访等人员,一律列为监控名单,逐人落地核查盯防,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及时发现查缴,依法打击处理。

3.强化深挖彻查。对发生的每一起枪爆案件,协调相关部门、警种查清涉案枪爆物品的来源、流向,深挖其他可能隐藏的枪爆物品,并查找管控工作漏洞。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健全完善密切配合、协作联动的枪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1.健全信息通报机制。部门间及时互通枪爆等危险物品单位相关许可证件发放和执法监管情况。健全案件通报和会商机制,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办理,并会同检法机关解决好案件定性、管辖、证据等问题,确保打击和办案质效。

2.健全联合监管机制。部门间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加强联动,全力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共同推动枪爆等危险物品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和全流程记录。协调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教学、科研、医疗机构加强联合检查,督促其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集中采购、集中保管、按需领用、消耗清退等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防流失。

3.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始终,督促指导从业单位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使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将排查整治与完善机制结合、将面上整治与源头管理结合,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建,建立健全加强安全管理、防范重大案事件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枪爆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问题导向,确保清零。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重大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挂牌督办、记账式验收,确保查得彻底、纠得干净、改得到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坚持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隐患没有整改不放过,狠抓末端执行,做好排查整治后半篇文章,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要全部立卷归档,作为今后倒查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行业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要狠抓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认真履职、从严监管,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定期汇总,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研究分析,通过通报、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和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模板要求详见附件),请于每月30日前报县指挥部办公室,重大案事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师宗县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2.各类工作重点排查督导主要内容

3.每月材料报送模板

 


附件1

 

师宗县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责任,根据《师宗县枪爆等危险物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任务、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能落地、落细,县指挥部决定组织对全县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和枪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情况,各乡(镇、街道)枪爆违法犯罪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涉枪涉爆案件线索核查、违法犯罪查处打击、非法枪爆物品清查收缴、开展宣传教育情况,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枪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涉枪涉爆涉危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业、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

二、方法步骤

专项督查结合全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三年目标任务,立足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通过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分阶段实施。

(一)阶段任务(按季度组织)

第一阶段430日前对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推进会精神,以及围绕全国两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安保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630日前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上半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和指导相关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整改,督促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第三阶段930日前结合党的二十大、国庆安保等活动,对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专项行动和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仍存在的风险隐患。

第四阶段1215日前围绕全年专项行动工作,全面督查检查各级各部门安保维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不断提升打、防、管、控、建水平。

(二)方法措施

督导检查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专项督办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综合督查深入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全面了解专项行动具体部署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突出对行业和部门突出问题、隐患整治的督导。专项督办是对督查检查和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实施督办,限时办结,严格跟踪问效。明察暗访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暗查、突击抽查。

(三)任务分工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人员联合督查各乡(镇、街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公安局牵头,综合采取督导、督办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好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注重督导实效。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督导检查作用,紧盯枪爆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落实等开展督导检查,通过督查,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时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全力确保督查工作实效。

(三)严格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工作中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参加宴请,不给基层和企业增加负担。认真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纪律要求。

 

附件2

各类工作重点排查督导主要内容

 

一、从业单位

(一)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

1.从业单位资质和管理制度情况。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有无超出许可及核定销售、购买、存储、运输民爆物品或使用现金、实物交易的情形,是否存在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爆物品等情形,是否如实采集输入流向信息。

2.从业人员资格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超资格等级从事爆破;是否按照当班用量发放清退,有无代领、冒领、截留、私藏民爆物品情况,现场安全负责人是否到场监督管理;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岗位技术培训,是否排查爆破作业人员酗酒、赌博、偷盗、思想或行为极端以及家庭、人际关系紧张等情况。

3.民爆物品装卸和运输情况。运输许可证和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是否按一车一证及许可路线、时间运输,中途停靠是否符合专人看护、远离人口稠密区域及建筑设施等安全规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搭乘无关人员、混装其他货物;装卸作业区是否设置警告标志,装运雷管和炸药的车辆是否在同一场地同时装卸,是否在雷雨或大风等恶劣天气进行装卸、运输作业,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4.民爆物品储存库情况。民爆物品储存库有无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记载事项是否与实际相符合;是否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24小时值守和巡视,巡视和交接班情况是否建立台账记录;报警值班室是否铺设床铺,值守人员是否熟悉报警电话;入侵报警、周界报警、视频监控等装置功能是否正常运行,视频数据是否保存3个月;库区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备用电源等安全设备和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影响库区安全的种养殖行为;储存民爆物品是否超过库房设计容量,是否符合同库储存原则;炸药、雷管包装警示和登记标识是否齐全,箱条码、盒条码与最小单元编码是否对应;库房内标识限高、划分堆垛及民爆物品堆放是否稳固整齐,是否存放其他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民爆物品是否及时清理出库,按规定组织销毁;入库、出库、发放登记的账物是否相符,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是否签字,退库的民爆物品是否单独建账、单独存放。

5.爆破作业情况。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实施作业,爆破作业项目是否超出单位资质所允许的爆破作业等级;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活动是否合法;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是否经过审批,并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爆破作业、同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理;爆破作业项目是否设置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存在无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爆破作业的情况;现场存放雷管、炸药是否分开堆放或与其他物品混合堆放,有无专人值守;领用清退制度是否落实,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是否对使用的情况进行确认签字。

(二)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

1.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人,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2.是否建立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习。

3.剧毒化学品是否单独存放,是否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4.储存场所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

5.生产、销售剧毒化学品单位是否持有相应许可证件,销售剧毒化学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是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和经办人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相关信息,是否向个人出售剧毒化学品。

6.是否建立丢失、被盗抢等应急预案。

(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1.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否持有相关许可证件,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是否存在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问题,是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和经办人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证明文件是否保存至少1年。

2.是否存在出借、转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问题,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是否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是否使用信息系统,如实登记录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信息。

4.是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工作,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5.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治安防范设施。

6.是否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定期核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

(四)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

1.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人,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2.是否建立放射源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习。

3.放射源是否单独存放,是否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4.储存场所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

5.是否建立丢失、被盗抢等应急预案。

(五)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1.是否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2.是否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3.运输烟花爆竹是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件。

(六)公务用枪配备单位

1.枪支弹药配备情况。是否做到枪、证相符,账、物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配备枪支弹药;枪支弹药是否存在来源或去向不明的现象;枪支弹药保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执行枪支弹药领取、使用、交还、储存、保养各项制度规定。

2.枪弹库室管理情况。是否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专用枪支弹药保管库(室、柜);双人双锁保管是否执行到位;24小时值守是否落实;枪支弹药保管库(室)是否安装防盗门、防护栅栏、监控报警装置等物防、技防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专用枪弹柜是否安全牢固,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枪弹库(室)是否划定验枪区域,并设置验枪板或验枪沙袋等专用设施。

3.涉枪人员管理情况。配枪人员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办理持枪证;持枪证是否经过年审;佩带枪支执行公务时是否警察证、持枪证两证齐全,跨地市级以上区域执行公务时是否警察证、持枪证、枪证三证齐全;是否严格执行枪支佩带规定,做到枪不离身;是否开展配枪人员动态审查平复;枪支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管理能力,是否能够严格执行枪支管理规定;是否存在未经培训考核办理持枪证件或违反规定个人保管枪支弹药的情况

4.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配枪人员、枪支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存在私藏、出租、出借、赠送枪支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定期对配枪人员、枪支管理人员进行枪支安全教育;是否将所有公务用枪以及配枪民警信息采集录入系统。

二、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

(一)重点部位。是否组织力量深入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山区、矿区、林区、城乡结合部、物流配货市场、大型集贸市场以及五金加工、建材化工厂、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开展宣传发动和清查收缴工作;对矿区、工地、厂房、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枪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部位是否开展重点排查。

(二)重点地区。是否根据辖区实际明确重点地区,分析管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是否组织对民爆物品使用量大、爆破作业现场流失风险大、易滋生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的地区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整治,重点地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改善。

(三)重点渠道。寄递物流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开包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是否查获利用寄递物流渠道非法贩运枪爆物品案件;对侦办的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贩运枪爆物品案件,是否逐一倒查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依法从严查处。公安检查站、卡点是否落实对可疑车辆、人员、物品的盘查,严格过滤查控措施,及时发现查缴非法枪爆物品。

三、重点人员

(一)摸排管控情况。辖区内曾因涉枪涉爆被打击处理的人员是否全面摸排掌握,并纳入系统管理;是否对传统打猎人员、狩猎爱好者、军械枪迷和野战游戏场所、军品店进行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军械枪迷人员情况,摸清相关人员身份、背景、现实状况等方面信息。

(二)研判分析情况。是否组织对重点人员现实表现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枪爆等违法犯罪线索;是否开展涉枪涉爆以及涉恐、涉黑、涉毒等重点人员的综合研判,关联分析涉枪涉爆线索。

四、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一)打击违法犯罪情况。对近年来发生的持枪和爆炸犯罪案件,是否彻查枪爆物品来源,逐案剖析反思、查找短板漏洞、倒查工作责任;对办理的枪爆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对涉案人员是否查处到位,对枪爆物品溯源和收缴是否彻底;对上级交办和工作获取的枪爆线索是否有效核查侦办。

(二)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情况。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战果同比、环比成效是否明显;易制枪爆物品销售场所是否存在非法交易问题;收缴的非法枪弹是否逐一编码登记、录入系统,并定期组织集中销毁。

(三)管控网上网下渠道情况。是否组织对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和论坛、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即时通讯应用开展巡查管控,及时清理违法有害信息;寄递物流企业、营业网点,是否严格落实开包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车站、公交及公安检查站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有检查收缴战果。

(四)开展宣传发动情况。是否利用多种传媒渠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当地群众是否了解、支持严管严控政策,抵制远离、踊跃举报非法枪爆物品;是否公布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是否对举报线索认真核对、逐条办结,是否对举报有功群众兑现奖励。

(五)强化工作保障情况。指挥协调机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作出工作部署;是否将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是否调配充足警力、健全工作制度服务保障专项行动。

 

附件3

每月材料报送模板

2022X月)

 

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XX乡(镇、街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括工作部署、措施落实、工作战果等内容。

二、主要(亮点)工作情况

包括隐患排查、检查收缴、打击破案、安全监管、宣传发动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

三、主要案件情况

包括打击查处的重要涉枪、涉爆、涉危案件,发生的重大涉枪、涉爆、涉危案事件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包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隐患整改等内容。

五、下步工作措施和工作重点

包括工作推动措施、预期目标等内容。

 

XX乡(镇、街道)

202XXX

解读链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枪爆等危险物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师宗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