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师宗县2022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2022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曲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指示精神和征兵工作年度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依据,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征兵工作流程规范》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宣传手段,严格审查把关,规范征兵程序,确保兵员质量,坚决纠正和防止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政治、身体责任退兵,避免非责任退兵。
二、组织领导
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曲道凯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孙竹祥同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武装部上校政治委员丁昊宇同志,县人民武装部上校部长韩构同志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兵期间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武部上校部长韩构同志兼任,办公室分设组织计划组、宣传工作组、体格检查组、政治考核组、纪检监察组、综合保障组。
三、主要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我县2022年征兵工作从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10月止。依托“全国征兵网”完成兵役登记、预征报名、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役前训练、交接起运等工作。
(一)准备部署阶段。上半年:1月18日前;下半年:7月20日前。1.调整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和征兵办公室人员;2.召开征兵工作电视会议,部署征兵任务;3.报请县长与相关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4.安排年度征兵宣传工作;5.分发师宗籍大学毕业生征集潜力名册和适龄公民数量,分层建立各级的大学生征集潜力数据库;6.统计参军意愿,找准重点动员对象。
(二)集中宣传报名阶段。上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下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制作征兵宣传资料,布设宣传标语、横幅、海报等,营造征兵社会氛围;2.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抓实集中宣传教育活动;3.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活动,视情况召开征兵工作推进会;4.上半年1月4日、下半年7月20日启动征兵办公室集中办公;5.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抓好乡(镇、街道)初考初检培训。
(三)初检初考阶段。上半年:2月7日至2月10日;下半年:8月上旬。1.按照“报名一个,核实一个”的要求,及时掌握网上报名人员的真实意愿、身体条件等,并加强跟踪管理,防止兵员流失;2.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召回在外应征青年,明确初检初考事宜,落实检前防疫措施;3.在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开设初检站,严把第一关,选准送好预征对象(不作任务数3倍的硬性要求,但必须保证完成任务);4.汇总上报初检初考合格人员名单,整理存档《应征公民初检表》。
(四)体格检查、联合考核阶段。上半年:2月10日至2月15日;下半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1.按少量多批的要求,拟制并上报《体检实施计划表》;2.安装测试体检管理系统和心理检测系统,校准设备器材,设置相关科室,落实防疫要求,演练实施流程,严把身体关口,精准组织复查,按时完成体检(上半年2月15日18时关闭体检站);3.及时公布体检政考情况,包保做好解释疑惑工作。
(五)走访调查阶段。上半年:2月15日至2月21日;下半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1.将走访调查对象名单下发各乡(镇、街道);2.各乡(镇、街道)成立走访调查小组,认真走访调查,如实填写《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3.同步筹划役前训练方案,提前做好场地、服装、教练员、食宿保障等准备工作。
(六)预定新兵阶段。上半年:2月23日前;下半年:9月上旬。根据体检政考“双合格”情况,按征集任务数的1.1倍左右,择优预定新兵。
(七)役前训练阶段。上半年:2月25日至3月15日;下半年:9月上旬。1.组织预定新兵集中训练,全员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2.接受市级组织的交叉复查复审和病史筛查;3.开展廉洁征兵隐患排查和交心谈心活动;4.提前做好大学生奖励申报、学费代偿补偿手续办理等工作。
(八)审批定兵阶段。上半年:3月11日前;下半年:9月中旬。1.根据省市明确的定兵原则和要求,制定本级新兵审定方案;2.召开定兵会议,集体审定新兵;3.公示定兵名单。
(九)交接起运阶段。上半年:3月15日起;下半年:9月中旬。1.根据上级下发的新兵起运计划,与接兵部队商定交接事宜;2.整理新兵档案,做好兵员教育管理工作;3.领取、发放新兵被装;4.配合接兵部队做好新兵的交接和运输,举办新兵欢送仪式。
(十)工作总结阶段。上半年:3月31日前;下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1.做好征兵总结工作和实力数据统计;2.参加上级征兵工作总结会,上报征兵实力数据;3.跟踪掌握新兵入营后情况;4.根据上级安排,开展回访新兵活动。
(十一)办理退兵阶段。上半年:5月1日前;下半年:11月1日前。1.严格退兵程序,依法做好退兵工作;2.组织退兵责任倒查。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征兵准备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征兵领导小组要及时进入状态,深入研究对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征兵工作;涉及征兵工作的各相关单位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征兵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保障经费及时到位。
(二)严密组织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宣传媒体和工具,广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和《征兵工作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要将大学生当兵优抚政策和国家对军人的优抚政策,作为宣传的重点。要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内容,墙报有文字,真正使征兵宣传深入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每一位适龄青年明白服兵役是光荣义务,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神圣职责。
(三)严格政策规定。各级征兵领导小组要切实把走访调查作为从源头上把住兵员质量的关键环节,准确掌握拟定新兵病史和现实表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史不清、现实表现不好、入伍动机不纯而导致的退兵等问题。今年,凡未依法完成走访调查的青年,一律不得纳入定兵范围;纪检监察部门将抽调人员全程参与征兵工作,切实加强征兵过程中的纪检监督工作,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各部门要尽职尽责,严格把关,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廉洁征兵,严把兵员质量关。
(四)严格落实奖惩。对完成兵员征集任务较好被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给予2000元工作经费补助。根据2020年县委议军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各村(社区)民兵连长每征集一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800元工作绩效奖励,每征集一名其他各类大学毕业生给予600元工作绩效奖励。对2022年征集的大学毕业生,在省市一次性奖励基础上,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对未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数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在县委议军会上作情况说明。未完成兵员征集任务数,且征兵工作考评排名最后的,由乡(镇、街道)武装部部长在全县征兵工作会上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