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能力,千方百计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次数,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入2020年度防火期以来,全县大部分地区持续晴天,降雨偏少,霜冻造成的林内可燃物急剧增加,森林火险等级逐渐升高,高森林火险地区不断扩大,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气候条件不利。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全县大部分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略高至偏高,雨季前全县大部地区将阶段性出现持续4级—5级高危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整个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和复杂的形势。二是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我县主要林区林农交错,林区人员流动较大,火源复杂,下半部山区少数民族群众烧地烧荒现象依然存在,管理难度大、火险隐患多。防火期内正值春耕生产大忙时节,同时又有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农事生产性用火、祭祀烧香用火、林区旅游野外用火等行为增多,管控难度较大,加之特殊人群监管难度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任务非常繁重。三是专业队伍建设缓慢,县级专业扑火队伍正在陆续补充(整合全县计划常年驻训4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而乡级专业扑火队伍由于财政经费困难,只能以民兵形式组建民兵扑火预备队。林农自发参与火灾扑救,存在安全隐患,扑救效率不高。四是与外州(县)行政结合部战线长、火情多,联防工作急需加强;重点林区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道路狭窄,无法体现快速的扑火效率;扑救森林火灾常常面对危险地形、危险气候、危险植被直接挑战,稍有不慎都可能造成伤亡。五是协调联防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机构改革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正处于体制重构期、力量整合期,防灭火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防灭火组织机构还有待强化,形势不容乐观。
面对当前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长效机制,牢牢把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权,按照抓早、抓实、抓细、抓严、抓基础的要求,切实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协调系统和林火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林火瞭望监测体系建设,加快重点林区“四网两化”建设,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力争非连续林火卫星热点在全市的比重逐年有所下降;年度森林火灾控制在8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0%,坚决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坚决避免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警钟常鸣
从气候变化看,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火灾防控任务艰巨;从成火条件看,由于天然林禁伐、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的实施,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下枯枝落叶层厚,可燃物丰富,增大了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从社会因素看,林区内农事活动频繁,烧火土、烧地埂、烧采伐迹地等现象普遍,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针对上述不利因素,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森林火险形势的严峻性要有正确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和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师宗县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016年—2020年)》,认真落实政府负总责、林草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三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草主管部门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层层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森林防火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落实要逐级签订责任状,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做到真抓实管,敢于碰硬。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完善台账,签订责任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全县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切实履行防火职责,认真分析本地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并抓好落实。一旦发生火情,党政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制,防火期结束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对各乡(镇、街道)落实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管理责任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三)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和各项措施,深入到挂联乡(镇、街道)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促基层落实防火措施,帮助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林业和草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进行研判,制定应对措施。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力度,充分利用瞭望台、视频监控、护林员地面巡逻等措施,加强火险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气象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改部门要及时安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负责将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工信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无线电监测,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频率;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事管控和宣传教育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森林草原消防车辆通费减免政策;新闻、广播电视台、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广播电视台要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报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火灾案例;森林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边扑火边侦查案件,快侦快破,依法严惩。
(四)强化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
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的首要环节,是第一道防线。只有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提高了,森林防火工作就有了主动性,也就有了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冬明春要继续做好、深入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活动安排,下狠功夫,千方百计地抓好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墙体标语、电视、广播、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重点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突出宣传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教育部门要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手拉小手”,切实增强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要针对祭祀用火频繁引发森林火灾这一难点问题来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科学祭祀、文明祭祀和绿色祭祀;要在林区、交通要道和居民集中区设立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强化火源管控,压实管护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5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采取增加巡山护林人员、设立火源检查站(卡)、出动防火检查车巡回检查等多种形式,查隐患、堵漏洞,对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把火源堵在林区外。目前全县的森林火灾95%以上都是人为用火造成的,近年春防期间全县所发生的森林火灾多数是因上坟、烧田埂、烧杂草等引发的。由此看来,防火工作重点在防人,关键在管住野外用火,防火主要是防重点人群,在对老人、小孩加强宣传的同时,对痴、呆等智障人员要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重点人群的监管不能仅仅停留在登记造册上,要上门做工作、查行踪、用措施。火源管理要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在冬种春耕期间,要组织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禁力度。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对风景点、旅游区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设防,实行严格用火管制,严禁在林内用火活动,杜绝火灾隐患。对农村大量的农事生产性用火的管理,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对确需生产性用火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停办一切野外用火审批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林缘和草地用火,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防火种入山。要建立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台账,定期召开护林员工作会议,加强护林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对不在岗、不履职、不服从安排的护林员,采取动态调整措施,坚决清退,确保护林员真正入山护林,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瞭望台监测作用,及时准确地观察、报告火情。
(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制度,县政府办督查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重点林区、重点风景旅游区和重点防火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发生一件,查处一件,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火灾肇事者。对因森林草原防火领导责任不落实、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火源管理不到位、经费投入不到位、检查督查不到位、扑救队伍建设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到位,致使区域内森林草原火灾频发,造成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强化应急值守,科学高效处置火灾
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现象,领导要亲自带班,科学调度,及时处理火情。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逐级上报,绝不允许迟报、瞒报现象发生。要坚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归口管理制度,森林草原火灾的上报一律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统一归口、严格把关、逐级上报”的规定报告火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上报,避免由于信息混乱、片面、失真造成工作被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到“思想早发动、物资早准备、人员早到位、预案早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制订完善工作预案,组织开展防火扑火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扑火战斗力,增强应急处置办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及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安全监管体系,确定森林防火安全,定期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不断提高事前防范水平;要加强扑火物资和扑火机具的整修保养,各种扑火机具、设备、车辆、物资、通讯等要保存完好,并补足配足,确保来之能战;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群众护林扑火积极性较高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组织安排群众上山扑火,严禁组织妇女、儿童或其他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
(八)部门联动,齐心协力,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林草部门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灾后处置、行政处罚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要调整充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负责抓好具体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如遇较重大火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快速调动专业扑火队或相邻地区扑火力量参与扑火,接到命令的扑火队伍须由领导带队立即行动、快速出击,不得借故拖延或消极怠工。要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按照“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的原则和“形式多样化、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装备标准化、训练经常化、用兵科学化”的总体要求,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扑火专业队伍、半专业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重点林区单位南盘江林业局要组建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五洛河林场要组建2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高良乡、五龙乡、龙庆乡等重点林区乡镇要组建20人—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其他乡(镇、街道)要组建15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大力开展扑火队伍安全、技能培训,加强实战训练,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保证快速、安全、有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突出抓好扑火队伍的技术战术和紧急避险训练,防止扑火队员伤亡发生,坚决杜绝群体性扑火伤亡。要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资金,县级财政要把森林草原防火经费纳入下一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并按每亩林地不少于0.3元的标准将配套的森林草原防火资金预拨到位。同时,督促在林区利用森林资源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收益的10%安排用于本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瞭望台及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扑火队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要纳入财政预算。森林草原防火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和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费用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确保系统长期发挥作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员的值班补助、扑火补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县级要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保资金中各安排5%的资金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南盘江林业局、五洛河林场、重点风景区要储备价值5万元以上的防火物资,要专门安排森林草原防火应急车辆,保障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需要。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