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煤炭工业局,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监管体制,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优化煤矿生产、技术服务,促进全县煤矿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师宗县煤炭工业局、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明确如下:
一、师宗县煤炭工业局、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共同履行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监管服务职能职责。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煤炭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制定煤炭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组织拟订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造升级,实现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或意见。
四、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煤矿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去产能、产能确认、淘汰落后产能核查上报,参与竣工验收核查。
五、贯彻执行煤炭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推进煤炭产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煤炭产业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服务煤矿企业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
六、组织实施煤炭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煤制燃料促进政策,推进煤炭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七、负责煤炭产业统计、预测预警、发布煤炭信息,参与研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设,衔接煤炭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八、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九、负责煤炭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配合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