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2019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2019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为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倡导文明吸烟行为,主动履行控烟履约责任,加快推进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步伐,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8〕19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9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师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助力美丽中国战略为总方针,积极倡导文明吸烟行为;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把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全面融入建设文明城市、和谐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建设文明吸烟场所为工作主线,让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权利和尊严得到尊重和维护;坚持以统筹协调、建管并举为实现手段,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建设管理模式。通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深入推进,进一步丰富师宗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内涵,提升师宗城市文明形象,引导文明吸烟行为,为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按照“分类规划、部门协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要求,以城区主要公共窗口单位、公园为主,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2.统一实施。由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财政局作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主体,并组织实施。
3.建管并重。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制,既要注重建设质量,更要提高管理水平,要按照“建设到位、管理到位、规范到位、维护到位”的要求,把好建设质量关,落实管理责任。
4.疏堵结合。倡导文明吸烟行为,对于不文明的吸烟行为要予以劝导、制止;通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扎实推进,改善相关区域吸烟环境,既保障烟民权益,又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5.资源整合。充分整合公共设施资源,对于具备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公园休息亭等设施进行简易改造,使其具备文明吸烟场所的相关功能,同时又不影响相关设施发挥其原有作用。
(三)工作目标
2019年整体推进,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文明吸烟场所。
二、工作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建管、部门协同参与、烟草资金补贴”的总体要求和“分类定标准、选点定数量、招标抓实施、验收拨资金、移交强管护”的工作要求,以“四区、三站、两口”为重点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即重点在交通枢纽服务区、公众休闲区、旅游景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需要覆盖的其它重点区域,公交站、汽车站、火车站,商场和大型场馆出入口等开展文明吸烟场所建设。
(一)规划选点。按照“分类规划、部门协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基本原则,坚持“室内为主、室外为辅”的布局规划。
(二)规划审批。由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住建、自然资源、环保、卫健、消防、旅游、烟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进行论证审核,审核结果报送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建设实施
1.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县财政局作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主体,负责按照规定和要求确定设计、施工单位,并全程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相关设施设备安装及现场施工由确定的施工单位负责。在6月20日前完成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规划选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尽快启动建设工作,确保10月10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资金结算和项目移交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做好支持和配合等工作,确保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室外吸烟亭和烟蒂收集装置,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统一招标采购,根据县确定的数量、规格、类型供应到县。
(四)竣工验收。实行市县两级双验收,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县级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率要求达到100%,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市级抽查验收,各类设施抽验率不低于20%。
(五)补贴资金管理。室外吸烟亭和烟蒂收集装置采购所需补贴资金,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烟草公司签订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资金补贴协议。除室外吸烟亭和烟蒂收集装置以外的其它项目建设数量及资金预算由曲靖市烟草公司下达到县烟草公司。由县财政局与县烟草公司签订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资金补贴协议,烟草公司按照补贴协议要求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六)管理维护。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完成后,由县财政局与各相关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由相关单位进行管理维护。接收单位要将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职责明确到部门,确保建后管理维护到位,确保配套设施设备持续发挥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觉得成立师宗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统筹推进。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华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靖森 县政府办副主任
康永先 县烟办主任
袁国庆 县烟草公司经理
成 员:黎双全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伏适全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 飞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王朝刚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 弘 县财政局副局长
海 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泽谦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副局长
周文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俞云孝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敏宗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副书记
柏利坤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剑辉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俊达 团县委副书记
徐 凯 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烟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烟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具体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等各项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按照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计划和要求,逐个环节抓落实,确保全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严格规范管理。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质量把关、补贴资金兑现和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确保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