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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355部

师宗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农药负荷实施方案》《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化肥负荷实施方案》和《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6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现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曲环发〔20191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源头减量。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和结构,依法开展农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监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坚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空间优化、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和循环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县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具体目标是:

  1.农田污染治理方面。到2020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到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2.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到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2019年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进一步提升,主产区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

3.农村环境治理方面。到2020年,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其中,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南盘江流域有较好基础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加大重点地区治理力度

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按照《师宗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非法养殖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实现清理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农民向规划保留的城镇周边地区、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适度集中居住,有序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要求。将南盘江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作为重点治理区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连片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全覆盖、拉网式治理。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南盘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延伸至陆域200米范围内基本消除畜禽养殖场(小区),强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基本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依法清理非法网箱网围养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管,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村庄,要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减少污水直排口,按照有关环境质量管理目标实现达标排放。城市近郊区要合理保障投入,加快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进度,力争提前完成治理目标;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全覆盖,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基本实现厕所粪污的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显著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严格管控河道堤防内农业污染。严格执行《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严禁在河道堤防和护堤范围内进行垦地种植、放牧和畜禽养殖,严禁畜禽粪污等直接排入水体。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要限时退田还湖。严禁未经批准挖筑鱼塘。严禁倾倒垃圾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组织有关部门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性岗位,稳定保洁队伍,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村庄保洁员。(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区位条件、污水产生规模、排水方式、排水去向等,筛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采用适合本地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建立农村污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县级负责建立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经常性排查,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通报批评或约谈有关负责人;对新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没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资金和项目。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四)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用肥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研发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施药机械。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协同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和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完善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热解气化、秸秆沼气等农村清洁能源,推动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技术。(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新修订的地膜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力度,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利用。合理应用地膜覆盖技术,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严禁生产和使用未达到新国家标准的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减量。推进地膜捡拾机械化,推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在重点用膜地区,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做好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工作。完善废旧地膜等回收处理制度,协同推进谁生产、谁回收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加大研发力度,争取在降解地膜应用配套技术、高强度地膜替代产品、地膜回收机械、地膜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加强农用化学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大力推进生态化种植模式。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应用节水减排技术,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推广生态种植模式,积极申请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逐步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退田还湖。(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要及时划入严格管控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生产重点县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推广精准配方饲料和智能化饲喂。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规模养殖场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土地消纳能力,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周边土地消纳量不足的,要对固液分离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实现生猪等畜牧大县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执行环评报告书制度,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制度,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巩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成果,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大县要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等目标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规模养殖场,明确防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将畜禽废弃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量纳入污染物减排总量核算。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六)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

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治理,全面清理非法养殖。加强养殖规划管理,依法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鼓励开展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养殖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收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以渔控草、以渔抑藻等净水模式,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控制河流、水库、湖泊等开放水域投饵网箱养殖密度,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加强水域环境监测。大力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严厉打击绝户网”“电毒炸等非法偷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推进水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多品种立体混养及稻田综合种养等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加快培育绿色生态特色品种,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的研发和推广。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预警,推动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推进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七)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严格管控沿河环湖农业面源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装备,充分利用乡村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鼓励公众监督,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有关部门已开展的污染源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范围的县域,应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结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统计规模以上养殖场生产、设施改造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加强肥料、农药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作为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削减农业农村污染负荷方案,特别是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南盘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方案、种植业结构调整方案、削减化肥负荷方案和削减农药负荷方案,列出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并于201962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核。各乡(镇、街道)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明确污染治理路径和政策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和时间表,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通过财政补助、资金整合、社会筹资、村镇自筹、村民适当交费等方式筹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资金。各地要统筹整合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并向贫困落后地区适当倾斜,让农村贫困人口在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中受益。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会投资,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解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采取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村镇自筹,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向村民适当收取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三)完善经济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加大农业节水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料。研究制定有机肥厂、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第三方处理机构等畜禽粪污处理主体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享受农业用电价格。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生产、运输等扶持政策,结合实际统筹加大秸秆还田等补贴力度。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发电并网运行、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生物天然气并网。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对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农业用电政策。支持水产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用地。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施肥机械、水产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四)加强村民自治。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宣讲政策要求,开展技术帮扶。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充分依托农业基层技术服务队伍,提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和指导,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开展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举办小手拉大手等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培育市场主体。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县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向符合支持范围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

(六)强化监督问责。制定出台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污染问题严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南盘江流域师宗段种植业结构调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改善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19220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云南省高原九大湖泊及南盘江流域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会议精神,结合师宗南盘江流域种植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流域基本情况。在云南省境内,南盘江流经麒麟、陆良、师宗等县(区),于罗平县境汇合黄泥河后流出云南省境,至贵州蔗香与北盘江汇合。境内流域面积43311平方公里,河长651公里。南盘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乌蒙山余脉马雄山东麓,是珠江的源头河段,全长914公里,河道平均坡降为1.74,流域面积为56809平方公里,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44条。师宗县境内,南盘江流经龙庆、五龙、高良三乡,全长84公里。

河道穿行于高山峡谷之间,水能资源丰富。五洛河是南盘江左岸的一级支流,自西北向东南流,河流发源于师宗县五龙乡西北山鹿,由茨园子板江、江龙、小河沟、牛尾、腊门五条河汇集,故名五洛河。五支流汇合后,由北向南流经八艾、红崩、圭车、弄台、南崖,于船头附近汇入南盘江。设里河是南盘江右岸的一级支流,自南向北流,河流发源于丘北县,于上红弯南边进入师宗县,流经上红弯、塘汉、雨厦、金家寨、三家寨、科白、纳厦、蚌别、蚌古楼、设里,于设里北边5公里处汇入南盘江。

流域内人口相对密集,农业生产方式仍然以家庭分散生产经营为主,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为辅,耕地以坡地为主,农业生产科技水平相对较低,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推广覆盖面较小,化肥农药利用率偏低;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低,仍然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农村散养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偏低;流域内有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区1片,干流支流存在部分农民在沿河滩地种植养殖现象。

(二)流域种植业现状。流域径流区涉及三乡黑尔、花桂 、戈勒等17个村委会86个自然村,农业人口19647人,农田31387亩,农作物常年播种面积33584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水稻、马铃薯、麦类等粮食作物及蔬菜、生姜、中药材、水果等经济作物,化肥年使用量约963.8吨,化学农药年使用量约15.4吨,农用地膜年使用量约50.4吨。流域内年栏生猪18万头、牛6.2万头、羊13.3万只、活家禽32万只。流域内年水产养殖量7079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导产品,发展名、特、优、稀、珍品种。在龙庆、五龙、高良等河谷槽区流域内减少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大力发展优特软米、冬早马铃薯和热区水果、干果等特色经济作物。

二、总体要求

(一)调整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南盘江流域生态系统为目标,以改善南盘江江水为重点,以南盘江流域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促进南盘江流域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幅削减主要入江污染物,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南盘江流域可持续绿色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调整原则

    ——生态优先、协调发展。按照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着力解决制约节本增效、质量安全、生态环保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建立先进农业生产力、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相匹配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转变方式、绿色发展。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根本途径,优化种植业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全面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政府主导、提质增效。新形势催生新目标,新举措培育新动能。2018年省政府提出,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形成几个新的千亿元产业。省级出台了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根据省级八大重点产业,师宗县正在出台八大重点产业三年行动方案,涉及种植业上的主要是马铃薯、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产业,力争用2—3年打造成上亿元的大产业。

    ——优先布局、源头控制。合理安排产业发展优先顺序,优化作物种植区域布局,科学合理优化区域种植品种,加大粮经饲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药肥需求量小、投入低污染低的作物类型和品种,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一系列种植业结构调整,至2020粮经饲比达到583012,化肥农药使用量至2020年较2015年总量减少3%5%以上,其中:2019年、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年递减1.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30%、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

    四、调整任务

以发展经济林果为主积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结合江两岸山高谷深、多为25度以上坡耕地实际,围绕脱贫产业打造,调减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种植面积2万亩,积极推进江两岸经济林果种植,至2020年在龙庆、五龙、高良三乡的南盘江村发展柑橘、柠檬等热区经济林果2万亩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财政、发改、水务、自然资源、环保、水务、林草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成员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及化肥农药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本辖区内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及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确保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化肥农药减量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前期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中期工作有检查,后期工作有考评;三是把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二)政策投入保障。一是结合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在龙庆、五龙、高良三乡的南盘江流域内相关村尽量安排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减少水土流失;二是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在龙庆、五龙、高良三乡的南盘江流域内的相关村,进行耕地质量监测,适时掌握耕地质量的相关信息资料,并用于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三是结合产业发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四是结合一县一业和打造绿色食品牌、脱贫攻坚,围绕产业发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目标,建立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相关优惠政策,用经济杠杆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科技引领。突出良种良法配套优先、农机农艺融合优先、安全投入品优先、物理技术优先和信息技术优先等五个优先,集成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全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着重突出4个技术环节:一是集成创新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围绕种植结构调整,组装集成以农业机械化为载体的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的技术模式,以及水旱轮作、+”种养结合、粮豆轮作等耕作模式,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精准化、信息化,提升资源配置水平和利用效率;二是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关键技术。围绕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劳、省力等,推广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精确定量施肥灌溉,玉米种肥同播、湿直播或育苗移栽、地膜覆盖抗旱集雨栽培,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用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三是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牢固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示范区化肥用量减少2%四是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按照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目标要求,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推广应用,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技术示范区,探索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科研院所、农药生产(销售)企业合作模式,使示范区化学农药用量减少2%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工作的督查、考核和评估,在措施落实关键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督查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将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考核和三乡年度综合考核,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在南盘江流域内实行调减需肥量大、相对比较效益低的粮食作物,种植绿色高质高效、相对比较效益高的农作物,是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南盘江流域绿水青山都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可持续发展意义。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农药负荷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曲发201835号)以及《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曲环发201910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和部署,抓实南盘江流域化学农药减量行动,确保化学农药污染负荷大幅削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大幅削减南盘江流域农药使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机制创新,市场运作的原则,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以强化农药生产销售源头管理,实现农药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以强化病虫监测预警、提升绿色防控水平、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强化高效植保机械运用、提升科学用药水平为着力点,推进南盘江流域化学农药使用量大幅削减,促进农药减量增效。

二、主要目标

围绕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的总体目标,南盘江流域重点区域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3%—5%。禁止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42种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剂和农业农村部明令禁止在蔬菜、果树、中药材等限制使用24种中等毒性以上农药及其混剂。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格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规范农药经营台账管理。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高科学用药水平。2019年在南盘江流域耕地内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6000亩(五龙3000亩,高良2000亩、龙庆1000亩),2020年实施1万亩(五龙5000亩,高良3500亩、龙庆1500亩);2019年在南盘江流域耕地内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万亩(五龙10000亩,高良7000亩、3000亩),2020年实施3万亩(五龙15000亩,高良10000亩、龙庆5000亩)。到2020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15%以上。

二、重点工作

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

1.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加快实施经营许可制度。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20193月底前完成流域内农药经营户清查登记工作,4月底前对符合申报许可条件,并已作出书面承诺执行有关规定的农药经营企业(户),按规定时限及时给予审查、实地审核和颁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告知限期一个月内予以整改,达到条件的及时办理手续;对达不到办理条件又拒不整改的农药经营户不予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建立禁止向流域内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制度。

2.实施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限制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实施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20193月底前完成流域内农药经营户限制使用农药经营情况登记工作,制定布局方案。4月底前对已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并符合申报限制使用农药许可条件的农药经营企业(户),按规定时限及时给予审查、审核和颁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变更手续,建立实名销售台账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又拒不整改的由农业部门、工商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令其关停并取缔,同时撤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登记。

(二)建立健全农药经营电子台账

3.强化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监管。流域内农药经营户须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上传农药采购、销售信息,并将台账档案保存2年以上,把农药经营户电子台账管理纳入日常农药执法检查范围,对发现台账不规范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取消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注册。

(三)开展农药销售使用调查

4.开展农药使用调查与监测。每年在南盘江流域2个乡镇选择有代表性的新型农药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农户、分种植品种进行农药使用调查与监测。共设2个调查点,五龙,高良各1个。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调查点进行定点监测,掌握流域内农药使用情况,及时提出削减指导意见。

5.开展农药销售量调查。严格督促南盘江流域农药经营户建立健全农药销售电子台账,统一纳入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管理,依托监管平台对流域内农药经营销售情况进行网上统计,适时掌握农药销售情况。

(四)强化农药经营使用监管,确保农药管控到位

6.强化市场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监管工作。农业、工商、质监、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强化南盘江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坚决查处和打击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管控到户到田块。流域内村民委员会要将农药经营、使用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用药意识宣传和监管。

(五)加强监测预警,适时提出防治意见

7.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流域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系统监测和大田普査工作,深入调查掌握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及防治简报,适时指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开展病虫害防控,有效控制重大病虫害大面积发生,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切实削减化学农药用量

8.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和引导种植大户推广理化诱控技术,利用害虫的趋光性、趋化性,通过布设灯光、色板、昆虫信息素、气味剂等诱集并消灭害虫的控害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量。2019年在南盘江流域耕地内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6000亩(五龙3000亩,高良2000亩、龙庆1000亩),2020年实施10000亩(五龙5000亩,高良3500亩、龙庆1500亩)。

9.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理念,建立重大病虫防控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采取行政措施与市场手段,鼓励和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统防统治组织模式,重点在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和重大病虫源头区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引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发展全程承包服务,扩大统防统治面积,提升防治效果,减少农药使用量;在服务领域上主抓重点作物和关键区域,逐步向其它作物和区域辐射;在防治手段上主推新型、高效植保药械以及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在推进方式上突出整建制示范带动,统一组织,统一用药,统一防治,联防联控,减少施药次数,解决农户在防治中随意加量和超次数用药。二是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药药械经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投入到统防统治工作中,开展农企对接和技物结合,提高统防统治的社会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2019年在南盘江流域耕地内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000亩(五龙10000亩、高良7000亩、龙庆3000亩),2020年实施30000亩(五龙15000亩,高良10000亩、龙庆5000亩)。

(七)推进科学用药,提高化学农药利用率

10.强化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推进科学用药。结合农作物绿色生态种植工作的开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培养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每年组织开展科学用药培训120人次,其中五龙50人次、高良40人次、龙庆30人次。辐射带动农民正确选购农药、科学使用农药。切实加大农业生产科学用药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开展绿色防控的能力意识,提高科学用药技术水平。严格实行限用农药定点,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药植保器械,推广使用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大力推广应用农作物精准用药技术,切实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在南盘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龙乡,高良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县级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协调抓总的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导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所需资金纳入南盘江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总盘子统筹安排,确保投入保障。二是加强项目和资金整合。积极争取国家、省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开展培训指导。一是围绕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用药等关键技术,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深入乡镇、村组开展科技培训及指导,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二是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业主、农户代表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基地学习观摩交流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绿色防控新技术、新模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农户参与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宣传引导农户推广应用科学用药,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化肥负荷实施方案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曲环发201910号)要求,结合师宗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南盘江流域基本情况

南盘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乌蒙山余脉马雄山东麓,是珠江的源头河段,全长914公里,河道平均坡降为1.74‰,流域面积为56809平方公里,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44条。

在云南省境内,南盘江流经麒麟、陆良、宜良、开远、师宗、罗平等县(市、区),于罗平县境汇合黄泥河后流出云南省境。流域面积43311平方公里,河长651公里,河流流行区耕地连片。

师宗县境内,南盘江流经龙庆、五龙、高良三乡,全长84公里。流域径流区涉及三乡黑尔、花桂、戈勒等17个村委会86个自然村,农业人口 19647 人,耕地31386.5亩。

(二)南盘江流域化肥利用现状

南盘江(师宗段)在师宗县境内流域涉及3个乡,耕地面积31386.5作物常年播种面积33584亩,主要作物有玉米、水稻、马铃薯、麦类等粮食作物及蔬菜、生姜、中药材、水果等经济作物,2018年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26867亩,技术覆盖率达80%,化肥年使用量约963.86吨,平均亩使用量28.7公斤,年化肥利用率达32.5%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曲靖市委市政府、师宗县委县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向导,以控制化肥施用总量、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法、提高肥料利用率为着力点,以精、调、改、替为路径,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通过政策引领、科技进步、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走资源节约、利用高效、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之路,促进节本增收、提质增效、生态改善。

(二)基本原则

精准施肥、分类指导。大力推进肥料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改变施肥方式、调优施肥结构,强化专家指导,推进施肥精准化,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肥料不合理投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有机替代、绿色引领。加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围绕重点作物、重点区域深入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加快形成适宜的组织方式、政策体系、服务机制和技术模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政府主导、综合施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方式,充分调动推广、科研、教学、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按照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和法律手段,有效构建科学施肥长效机制。

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试验示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技术覆盖率,切实增强广大农户科学施肥、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三)目标任务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绿色发展为目标,通过政策创设、技术创新、示范引领和深化服务,确保到2020年底前南盘江流域师宗段(岸)重点区域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3%—5%,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流域区肥料用量较2018年减少3%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基础性工作

1.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在师宗县南盘江流域乡(高良、五龙和龙庆)科学布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17个,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全域耕地质量主要性状调查与数据更新工作,构建耕地质量数据平台,加强耕地质量数据管理,及时掌握不同区域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影响耕地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为定期发布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提供依据(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3

2.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工作。为切实掌握我县农户施肥情况,因地制宜指导师宗县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南盘江流域范围内的各乡要根据农户施肥情况调查技术要求,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农户86户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户施肥调查点位,分别在春耕和秋冬种两个时期开展当年当季作物施肥情况调查,并将收集整理后的调查数据以及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措施推广情况,于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报送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土肥工作站(具体任务详详见附件1-3

(二)围绕精调改替休开展工作

1.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和规模,创新实施方式,加快成果应用(详见附件1-1)。在继续做好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的基础上,围绕水果、蔬菜等经济园艺作物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到2020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0230亩,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增加配方卡发放,提高测土配方施肥公告上墙率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扩大配方肥应用面积,不断优化施肥结构,实时发布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肥料配方,提高因土、因作物施肥水平。

2.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根据各类特色产业基地的水土资源条件、种植布局等实际情况,分区域、分产业做好高效节水规划,采取适宜的节水肥措施,建立农业节水灌溉体系,重点在水果特色产业基地示范推广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推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至2020年在南盘江流域推广水肥一体化示范面积5500亩(具体任务详详见附件1-1)。

(三)提升耕地质量

采取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地力培肥和土壤改良,提高耕地基础生产能力,改善耕作层理化性状,解决作物生长障碍因素,减少化肥投入品使用量。

1.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以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为抓手,支持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围绕果、菜等优势产区、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加工基地,加强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配套粪污资源储存和利用设施,提升畜禽粪污发酵工艺,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集成,引导农民就地就近用好畜禽粪便有机肥资源积造施用有机肥,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加工施用商品有机肥,合理减少化肥使用。南盘江流域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逐年增加,至2020年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达10000亩。(详见附件1-2)。

2.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在粮食主产区积极开展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利用丰富秸秆资源,积极推广秸秆粉碎翻压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提高土壤水分的保蓄能力,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至2020年推广秸秆还田面积达9000亩(详见附件1-2)。

3.积极发展绿肥种植。根据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各乡气候条件、生产习惯、种养业特点以及休耕制度试点要求,采用净种、间套种等方式,优化茬口衔接,推广种植豆科、禾本科和十字花科绿肥,积极开展果园套种绿肥技术示范,充分发挥绿肥在改土培肥和减少化肥使用上的作用,促进师宗县化肥减量增效绿色种植的可持续发展。至2020年绿肥种植面积达2000 (详见附件1-2)。

(四)做好化肥减量增效综合示范

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南盘江流域的示范乡要突出重点问题、主要作物、主推技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集中连片建设千亩示范片,集成推广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和新型肥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市级组织、县乡级抓落实、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各乡域年度化肥负增长实施方案及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各乡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和时间表,做好项目落地和资金使用,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化肥减量增效目标顺利实现。

(二)落实扶持政策。落实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结合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耕地质量提升、耕地深松深翻、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项目,支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同向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集合效应,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科研、教育、推广机构在技术和信息领域的优势,开展协作攻关,研究、集成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成立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组,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对农民、农业技术人员、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进行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学施肥水平。总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相互交流,推进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推动化肥减量增效、农产品提质增效、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将耕地质量等级变化、化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等指标纳入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农产品、投入品、土壤和水质的定期检测和随机抽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肥料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省、市两级将适时督导检查组对南盘江流域内化肥减量增效任务落实、资金投入、政策措施配套、减量增效成效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化肥减量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加强肥料市场监管。在师宗县南盘江流域重点检查肥料销售市场上肥料登记证、肥料包装、肥料用途等情况,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肥料产品,促进肥料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改善,巩固和提高市场肥料产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通过对肥料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样监测,进一步规范肥料市场秩序、提升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农资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

附件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一)

乡(镇、街道)

测土配方施肥(亩)

水肥一体化(亩)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高良乡(涉及6个行政村)

 2200

2335

2470

300

300

300

五龙乡(涉及6个行政村)

12510

13295  

14075

4000

4000

4000

龙庆乡(涉及5个行政村)

12158  

12920  

 13685

1200

1200

1200

  计(17个行政村)

26868

28550

30230

5500

5500

5500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二)

乡(镇、街道)

商品有机肥(亩)

秸秆还田(亩)

绿肥种植(亩)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高良乡(涉及6个行政村)

1000

1000

500

500

500

500

0

0

0

五龙乡(涉及6个行政村)

5000

5000

4000

4000

4000

4000

500

500

500

龙庆乡(涉及5个行政村)

4000

4000

4000

4500

4500

4500

1500

1500

1500

  计(17个行政村)

10000

10000

10000

9000

9000

9000

2000

2000

2000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三)

乡(镇、街道)

耕地质量监测点(个)

农户施肥调查点(个)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高良乡(涉及6个行政村)

6

6

6

23

23

23

五龙乡(涉及6个行政村)

5

6

6

34

34

34

龙庆乡(涉及5个行政村)

5

5

5

29

29

29

  计(17个行政村)

17

17

17

86

86

86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

 

为打好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削减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师宗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流域农业生产及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南盘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乌蒙山余脉马雄山东麓,是珠江的源头河段,全长914公里,河道平均坡降为1.74,流域面积为56809平方公里,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44条。

在云南省境内,南盘江流经麒麟、陆良、宜良、开远、师宗、罗平等县(市、区),于罗平县境汇合黄泥河后流出云南省境。流域面积43311平方公里,河长651公里,河流流行区耕地连片。

在师宗县境内,南盘江流经龙庆、五龙、高良三乡,全长84公里。流域径流区涉及三乡黑尔、花桂、戈勒等17个村委会86个自然村,农业人口19647人,农田31387亩,农作物常年播种面积33584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水稻、马铃薯、麦类等粮食作物及蔬菜、生姜、中药材、水果等经济作物,化肥年使用量约963.8吨,化学农药年使用量约15.4吨,农用地膜年使用量约50.4吨。流域内年栏生猪18万头、牛6.2万头、羊13.3万只、活家禽32万只。流域内年水产养殖量7079吨。

流域内人口相对密集,农业生产方式仍然以家庭分散生产经营为主,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为辅,耕地以坡地为主,农业生产科技水平相对较低,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推广覆盖面较小,化肥农药利用率偏低;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低,仍然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农村散养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偏低;流域内有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区1片,干流支流存在部分农民在沿河滩地种植养殖现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大幅削减南盘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为目标,以强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导向,树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理念,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根本出路,促进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强大动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第三方治理,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促进珠江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保障产能、节本增效。坚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保持农业产能相统筹,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通过做好控减总量的减法和提高利用率的加法,保证合理产能,争取以较少的农业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得较高的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和谐共赢。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政策导向、行政执法、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职能作用,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治理面源污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共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多元化格局。

强化责任,多元共治。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制定时间表、作战图,依法行政,加强监管,强化督查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重点突破,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部门分工负责、上下承接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措施,重点治理化肥、农药、畜禽粪污和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以较少的农业资源环境消耗获得较高的农业生产效益,在农业发展中促进资源环境保护,在保护资源环境中求得发展。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源头控制、过程清洁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统筹考虑水、肥、药、膜等生产要素使用和畜禽粪便、秸秆、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产排状况,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有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治旧控新,标本兼治。探索创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新技术、新模式,治理已产生的存量污染,严格控制增量产生的污染,巩固治理效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常态化,将化肥、农药、畜禽粪污和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解决在农业生产单元内部,把农业生态环境修复提升寓于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之中。

(三)主要目标

确保到2020年底,流域重点区域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3-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化肥农药年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2019年底达68%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98%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达98%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2019年底前达100%)。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实现污染负荷源头减量化

制定《南盘江流域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调减区域籽粒玉米种植面积,调增青储饲料玉米和牧草种植;大幅压减蔬菜、生姜等大肥大药作物种植面积,增加大豆、杂豆、花生等水肥需求量小、病虫害较轻有兼具固氮养地的农作物;发展热果等经济林果种植,积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围绕培肥地力扩大绿肥种植面积。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二)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制定《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扩大耕地轮作休耕面积,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和覆盖率,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行动,积极发展绿肥种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烟草公司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三)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农药减量增效

制定《南盘江流域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实施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强化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监管,开展农药销售量、使用调查与监测,强化农药经营市场监管,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不断提高覆盖率,推进科学用药技术推广,提高化学农药利用率。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公司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

根据划定公布的禁养限养区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精准引导规模养殖场布局和畜牧业发展,宜禁则禁、宜减则减、宜增则增,促使种养业布局上相协调、规模上相匹配、产出上相促进。推动小规模、分散养殖向集约化、合作化、规模化转变,逐步减少散养户数量,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着力解决散养户粪污污染。推进农村建设沼气池,改造厩舍、厕所、厨房的一池三改,提升无害化处理人畜粪便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体系,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分散储存、定期收集、统一转运、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解决农村散养户粪污污染治理瓶颈问题。

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发酵处理、资源化利用等设施,改进养殖设施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推广改水冲清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和实现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的三改两分技术,支持多种模式的规模化沼气工程、三防堆粪场及有机肥加工厂建设,规范和引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进有成熟技术、有资金实力、有管理经验的社会机构入驻师宗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五)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建设,加大水面生态养殖项目实施力度,推广工厂化循环养殖、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技术和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技术,逐步拆除养殖网箱,切实加强鱼药、饲料添加剂、安全高效饲料的生产、管理和使用,减少水产养殖污染排放,降低渔业养殖对水体的污染,切实保护水体。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严厉查处破坏保护区和污染渔业水域行为。完成流域保护区和渔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科学划定养殖区域和保护区域,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加大渔业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破坏水生生物生态环境、渔业种质、污染水体事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切实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和流域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六)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严格执行国家《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标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非国标地膜行为,将非国标农用地膜产品列入农资打假范围,积极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国标地膜,加快生态友好型可降解地膜引进、筛选试验,加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从源头控制残膜产生量和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农膜生产、经营、使用、回收、再利用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合作社及企业回收、加工、再利用残膜,充分利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烟草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残膜回收,鼓励其他经营主体、个人参与残膜回收,对参与回收的合作社及其他组织、个人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烟草公司、县供销社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七)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加大示范和政策引导力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云南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购买农作物收获机械时,配备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设备,集成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重点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过腹还田、腐熟还田及沼气工程、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应用等秸秆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探索以烟草、玉米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颗粒燃料、机制木炭成型燃料代煤和炭化还田改土等综合利用方式,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烟草公司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八)推进综合治理

流域各乡要集成成功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选择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建立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综合示范区,为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树立典型,起到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级协调指导、乡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烟草公司、县供销社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南盘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南盘江流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流域乡相应成立推进工作组,指导并组织开展辖区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为大幅削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流域乡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要求,落实相关部门和领导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压实责任。 

龙庆乡:负责南盘江龙庆段流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

五龙乡:负责南盘江五龙段及其支流五洛河流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

高良乡:负责南盘江高良段及其支流设里河流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

(三)强化政策导向。不断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补助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清洁生产示范、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落实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工作的督查、考核和评估,在措施落实关键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督查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将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考核和乡年度综合考核,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网络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和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重大意义,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采取科技咨询、专题培训、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习俗,改进生产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的认知度、理解度和支持力,切实提高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师宗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