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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355部

师宗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师宗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和政协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议案2件、建议意见86(其中重点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出提案60件,其中重点提案2件。为切实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实行政府分管领导阅批、领办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完善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把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办理过程中,要定期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办理进度,在面商或答复时要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指导。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时要切实做到三访,即办前拜访,向代表、委员了解建议意见的真实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办中走访,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与代表、委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办后回访,办理后要及时将结果向代表、委员反馈,并进行跟踪回访,进一步了解代表、委员的要求,巩固办理成果。在办理过程中,对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落实解决;因条件限制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订出计划,逐步解决;承办中遇到不清楚或比较复杂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力求解决;确因现行法律和政策不许可的,要认真说明情况和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跟踪问效

县政府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将商请县人大、县政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进度进行抽查、重点督办,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同时配合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委室开展人大议案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和视察。各承办单位也要建立内部督办机制,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检查,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努力提高办理水平。

三、办理时限和复文格式要求

(一)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妥善保管好建议、提案原件,遗失原件将由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

(二)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810日前)办理完毕对人大议案、重点建议和政协重点提案须在710日前办理完毕;代表、委员如办理情况不满意,承办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对于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不能只就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答复代表、委员,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委员;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将本单位意见及时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由主办单位答复,不允许多头答复或推诿扯皮。

(三)对县人大确定的两件议案,承办单位在523日前将办理方案报送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府议案提案办理科。对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一时难以答复的议案和重点提案,经书面申请征得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办理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议案、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结后,各承办单位要对每件议案、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分别撰写单行办理工作报告(附电子文档)报政府办各口对应联络员。

(四)所有建议、提案都要复文答复,复文要符合法律、政策,不说空话、套话。内容真实具体,文字精炼朴实,态度谦虚诚恳,行文格式规范。各承办单位在810日前将建议和提案原件、答复稿办理建议、提案的相关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送交政府办各口对应联络员,由政府办对口副主任严格把关,按行文程序修改完善并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以答复函文件形式回复代表、委员。各口对应联络员要在930日前将答复函印制完毕,并分别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再由各承办单位把正式答复函送交代表、委员手中。

(五)各承办单位报送拟办意见时要附办理情况反馈表,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在“ABCD”选项下方以打“√”方式标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多种原因暂时不能解决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认真研究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不能解决的,用“D”标明。

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有何建议和问题请及时与县政府办议案提案办理科联系。(联系人:徐丽君   电话:5751267

 

附件:1.师宗县2019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2.师宗县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3.师宗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4.师宗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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