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好国家和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厕和旅游厕所的管理,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旅游厕所管理有关要求,我县共有40座厕所纳入国家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将于5月初至6月中旬对2015—2018年旅游厕所建设养护情况进行暗访检查,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暗访的相关工作,提升我县旅游厕所的管理水平,塑造师宗旅游城市形象,为广大游客和全县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现就我县在国家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中的旅游厕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厕所责任制管理
全县所有纳入国家旅游厕所的公共厕所(附件1)管理全面推行“责任制”,按照“属地负责、行业指导、责任到人”的原则,设置各个旅游厕所的第一责任人、行业指导责任人、日常管理责任人、保洁人员,并将责任人、保洁员的职责在各个厕所上墙公示。第一责任人负责厕所日常运行设施设备的维修安排,保证厕所的正常运行,按照行业指导责任人的建议进行维护和修缮管理,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行业指导责任人负责按照旅游厕所的标准指导厕所管理,定期巡查厕所内设施和物品是否按照标准设置摆放,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日常监管责任人负责厕所的设施设备使用、厕所卫生、必要物品摆放、墙体小广告清理的监管,每月巡查不少于8次。保洁人员负责厕所的日常打扫和物品摆放。
二、建立完善厕所管理制度
全县所有旅游厕所按照统一规格尺寸和样式建立管理制度(附件3),各厕所管理责任单位按照样本自行制作,在显眼位置张贴厕所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信息和投诉举报电话,在厕所放置巡查检查签字记录册,落实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检查签字制度,建立长效化检查机制,检查签字记录册按照每月一册进行装订,统一为A4纸大小;各厕所管理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公共厕所卫生保洁和设施维护,确保厕所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运转良好。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旅游厕所的管理(城区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厕所除外),明确班子成员担任厕所第一责任人,确保辖区公厕责任制全覆盖。厕所管理权属如发生变化,由新管理单位重新安排管理人员。
各乡(镇、街道)、各旅游厕所管理责任单位要制定厕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辖区所有公共厕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三、加强厕所改造
纳入国家旅游厕所的40个公共厕所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乡(镇、街道)旅游厕所由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城区旅游厕所由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未明确主体责任单位的城区厕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附件2)为标准进行改造,于2019年5月25日前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暗访组检查顺利通过。
四、强化考核管理
县人民政府每年对各责任单位厕所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工作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配合制定考核方案,并于每年12月底组织考核。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pdf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