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绿色生态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科学编制好我县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五洛河鱼类保护区规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划背景
2006年6月,基于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的特定背景,市农业局向曲靖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建立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的请示》(曲农请〔2006〕60号),同年10月9日,曲靖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请示的批复》(曲政复〔2006〕111号),同意建立珠江水系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多依河、牛街河、五洛河、北盘江4个鱼类保护区)、金沙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牛栏江鱼类保护区),其中的五洛河鱼类保护区位于我县五龙乡境内。
2006年批复同意建立的市级水生野生自然保护区,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没有进行科学严谨的规划,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功能划分和四至界线只是示意性地进行了标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五洛河鱼类保护区存在二、三级电站建设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11月,云南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中指出,曲靖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存在“本底不清、规划滞后的问题”。2018年6月,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存在“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问题”。
对省委、省政府督察指出的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存在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作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2017年11月22日,曲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17〕78号),要求“在完成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的基础上,摸清保护区自然资源本底及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合理区划保护区功能分区,在确保自然保护区功能不发生改变、主要保护不受影响和保护区及其核心区、缓冲区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完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逐步解决因保护区规划不合理产生的有关问题,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在2019年底前完成报批工作”。2018年10月30日,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下发了《曲靖市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18〕50号),对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查指出的问题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要求“2019年10月30日完成组织编制水生生物保护区规划”。2018年11月16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173号)文件,要求在2019年3月30日以前,完成《珠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市级保护区规划》审查、评审、公示、备案工作,并明确师宗县人民政府负责完成五洛河鱼类保护点的相关资料收集;会同规划单位完成保护区的生境航拍、实地勘踏、保护区建设工程协调、四至界限确定和功能区划分,完成界桩、界碑、标识、标牌的制作及安装。组织协调好保护区涉及建设工程业主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批复文件资料、现场实地考察,督促业主开展项目对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生态环境修复。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水生资源禀赋,以科学合理保护区规划推进水生资源规范管理、有效保护、永续利用,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主要原则
——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客观理性分析五洛河鱼类保护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掌握保护区现状,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科学规划。
——尊重规律,自然优先。尊重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物种多样性,保护和拯救水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其生态功能,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管并重,严格保护。科学划定保护区功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保护区,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等手段,进行整体性、全面性、综合性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工作目标及内容
积极配合科考小组和规划编制单位搜集资料,深入实地考察,航拍保护区,摸清保护区水生动物资源、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通过实地勘踏,形成科考报告,并科学划定,严格界定保护区四至边界,配合规划编制单位科学编制出《珠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市级保护区科考报告》和《珠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市级保护区规划》,2019年3月30日以前,完成《珠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市级保护区规划》审查、评审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后续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严格按照《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保护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由县直相关部门领导、保护区所在地五龙乡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规划工作会议,同时搜集并向规划单位提供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完成保护区生境航拍、五洛河二级、三级电站建设工程协调、实地科考、四至界限确定、规划编制等工作。规划完成后配合完成保护区界桩、界碑、标识、标牌的制作及安装,加强保护区管理。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
加强保护区规划工作的领导,成立师宗县五洛河鱼类保护区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贵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竹琼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炳林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梁永春 县财政局局长
李建芳 县环保局局长
满家良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牛电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歹文庆 县林业局常务副局长
周 航 县水务局局长
李 琴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照平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建明 五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保护区规划的综合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规划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规划工作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负责规划的日常工作,由赵炳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县农业局水产站相关人员组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以下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农业局:配合规划编制单位,负责提供需要的涉及保护区所有文件及材料;当好向导,配合规划单位完成实地勘踏、四至界限和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划定,帮助收集材料,协调工作,配合完成省、市《珠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市级保护区规划》审查、评审。组织协调好保护区内五洛河二级、三级电站建设工程业主提供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批复文件资料、督促业主开展项目对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态环境修复。
县财政局:负责保护区规划工作经费保障。
县环保局:负责提供五洛河水功能防治、水质监测等资料;指导协调保护区规划相关工作,配合市、县农业局、规划单位完成省、市《珠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市级保护区规划》和《金沙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规划》审查、评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师宗县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图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师宗县道路交通规划图和乡村道路交通图。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保护区所在地林权权属情况及林地权属图,国有林地要注明林权证上所表明的使用权,集体林区要说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使用权及林农合法权益保护等情况;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情况。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或督促指导五龙乡水务部门提供五洛河水利、水文、水质相关资料,保护区5条河流设置水文站点的最近10年最高洪水位。
县文体广旅游局:负责提供师宗县旅游资源状况、生态旅游区功能区划表、旅游资源现状图、旅游景区内交通分析图、旅游区的客源市场分析图、旅游区的内部游览路线图、旅游规划图。
五龙乡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包括:1.五龙乡基本情况,2.社会人口情况(包括各村区域、人口数量与民族组成)。3.能源、通讯、卫生、医疗、教育情况。4.城乡规划及公共基础设施情况。5.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6.辖区内五洛河流域项目建设情况、现有项目生态影响评价报告(无生态影响报告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详细情况)。负责配合规划单位完成实地勘踏、科考、四至界限划定工作,协调有关工作,配合完成《珠江水系水生野生动物市级保护区规划》。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做好保护区规划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督察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环保问题整改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保护区整改工作部署上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紧抓好,以保护区科学合理规划维护环保督察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保障信息畅通,合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五龙乡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组织力量,按照方案部署,全力配合规划单位做好规划相关工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保护区规划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规划顺利推进。五洛河二级、三级水电站要配合做好相关资料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
(三)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请负责提供资料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搜集,及时报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8年12月7日以前报县农业局,联系人:张鲜焰,电话:13987475552,邮箱:4133289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