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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打好环保攻坚战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环保部水利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和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为目标,全面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情况

师宗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计2处,分别为东风水库水源地和大堵水库水源地。2个水源地于2012111日经《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曲政复〔20123号)批准,完成了保护区划定。

(一)东风水库中型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于1970年,工程设计取水量每年400万吨。年供水量300万吨,供水服务人口9.58万人,服务年限14

(二)大堵水库小型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于1973年,作为东风水库城市供水的调节水库,工程设计取水量每年90万吨。供水服务人口9.58万人,服务年限14年。

三、整治措施

按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破损标示标牌进行更换,修复损坏的隔离护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防护工程设施,有关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责任,认真履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1.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农用耕地严格控制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使用农家有机肥、生物杀虫技术。(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各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长期保持清洁。(责任单位:竹基镇、丹凤街道)

3.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养殖业进行全面禁养。(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四、时间要求

2018412日开始实施整治,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实行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履职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

(二)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三)确保按时完成。实行工作进度一日一上报,一周一调度,倒排工期,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任务。

 

附件:师宗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清单

                    


 

师宗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整改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责任领导

1

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从事畜禽养殖。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畜牧局

刘绍忠

窦友正

2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农用耕地严格控制施用化肥,积极推广使用农家有机肥,生物杀虫技术。

农业局

张鲜焰

赵炳林

3

清理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陆域各类垃圾,并保持长期清洁。

竹基镇

丹凤街道

 

张成飞

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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