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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逐步全面推进遗体火化,集中安葬,革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

(二)基本原则

1.全覆盖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类宣传方式和手段,在全县范围内将殡葬改革的政策、目的、意义、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保证宣传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员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带头文明治丧,带头支持实施遗体火化,集体安葬。

3.正确引导的原则。依靠基层和依靠群众,正确引导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封建迷信意识,尊重科学,尊重文明,尊重自然。

、主要宣传方式

(一)新闻宣传  

县委宣传部牵头统筹。通过网站、电视、广播、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

1.专栏宣传。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专题,持续宣传。425日至81日,师宗县电视台每天连续滚动播出师宗县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每天编发不少于1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口号,发送到广大干部群众手机上。

2.动态宣传。电视台及时报道殡葬工作开展情况,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动态新闻。

3.政策法律解读。详细宣传解读殡葬改革和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

4.系列访谈。对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村(社)和普通市民进行访谈。

5.典型宣传。及时报道各地各单位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责任人:黎双全、李华

(二)社会宣传

1.纸质品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印制殡葬改革宣传单、通告、实施办法等相关资料,并发至学校、广大群众和部门单位。在城乡人口集中地段张贴通告。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宣传周宣传月及积极筹划万人承诺签名活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人:柏桦、刘石明

2.户外广告标语宣传: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谋划,充分调动村(组)两级干部积极性,做到100%召开群众大会到村、100%宣传标语制作上墙到村(社)、100%宣传单发放到户。520日前,在各乡(镇、街道)集镇所在地的村(社)分别绘制不少于1幅与殡葬改革内容有关的文化宣传墙,以生动鲜活的内容宣传殡葬改革。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绘制文化墙不少于1幅。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责任人: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民政所所长

3.宣传车宣传: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车、送法下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在下乡进村活动中宣传师宗殡葬改革的政策及要求。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

责任人:张志文、赵美玲、周开林、李  兴、李  琴、满家良、范俊峰

4.舆情引控

密切关注网上和社会上对殡葬改革的舆情信息,开展舆情引控。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网监大队

责任人:黎双全、赵美玲

(三)对外宣传

及时在上级媒体发稿,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时与上级媒体保持好联系,密切关注舆情。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县公安局网监大队

责任人:黎双全、李  华、赵美玲。

三、宣传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各种丧葬陋习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重殓厚葬之风盛行,奢侈浪费现象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把殡葬改革宣传作为依法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的大事来抓。通过宣传,让广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认识到殡葬改革是社会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因此,要加强领导、把握机遇、大力宣传,让殡葬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为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将殡葬改革宣传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殡葬服务单位的测评环节,县委宣传部将宣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深入推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不断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知晓率,确保殡葬改革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四)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宣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民政局(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附件:殡葬改革宣传标语

 

  

殡葬改革宣传标语

 

1.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3.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4.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5.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6.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7.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8.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9.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10.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1.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12.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13.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4.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

15.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16.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17.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18.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19.坚决制止违法造墓活动。

20.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21.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22.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23.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24.推行生态墓葬,改善生态环境。
25.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27.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

28.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29.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30.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31.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32.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33.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34.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35.破除丧葬陋俗,引导文明丧葬。
36.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37.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38.禁止乱建坟墓  保护秀美山川。
39.禁止装棺再葬。
40.坚决查处丧葬滥占土地和私修乱建坟墓。
41.坚决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法规。
42.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43.节约土地,禁止乱埋乱葬。 

44.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45.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

46.倡导殡葬文明新风,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47.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殡葬。

48.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奠。

49.提倡文明祭奠,保护生态环境 

50.逝人鲜花祭,美好你我他。

51.倡导文明祭祀,保护生活环境。

52.鲜花献故人,植树绿山川。

53.鲜花祭祀显文明,摒弃陋习树新风。

54.实行生态墓,造福子孙后代。

55.依法禁止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埋葬。

56.推行殡葬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

57.推进生态殡葬,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58.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59.实行遗体葬于公墓,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60.严禁公路两侧葬坟修墓。

61.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62.加强殡葬管理,保护森林安全,优化生态环境。

63.改变旧的丧葬观念,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64.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65.殡葬改革,人人有责。

66.加强平坟后续管理,严禁旧坟复垒重修。

67.提倡鲜花祭祖,树立文明新风。

68.祭而丰不如养之厚。

69.告别丧葬陋习,崇尚文明治丧。

70.文明祭扫,鲜花祭祀。

71.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

72.禁止将骨灰埋在非公墓区。

73.关心生者,关爱逝者,关怀人生。

74.骨灰应存放在合法的公墓。

75.破祭奠陋习,树文明新风。

76.祭祖毋忘文明,扫墓注意防火。

77.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78.厚养薄葬,文明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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