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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355部

师宗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禁种铲毒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禁毒办《关于做好2018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中共曲靖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针对我县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菜市场兜售罂粟苗、食用罂粟苗(壳、籽)在一些区域时有发生的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8110日至4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禁种铲毒百日专项行动(下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师宗县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禁毒办,由杨友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卫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县禁毒办要积极协调宣传、公安、农业、林业、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综治办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买卖罂粟苗(壳、籽)的违法性,食用罂粟苗(壳、籽)对身体健康的危害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禁毒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反毒意识,积极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教育广大餐饮服务行业及其从业者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觉开展行业内部清理检查,自觉抵制非法买卖、食用罂粟苗(壳、籽)的违法犯罪行为,敦促非法种植罂粟违法人员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

(二)严格落实餐饮业禁售、禁食罂粟苗(壳、籽)监管措施。公安派出所和食药监部门要与餐饮业主逐一签订责任书,保证辖区餐饮业中禁售、禁食罂粟苗壳、籽,落实餐饮业主的禁毒责任,一旦发现,严格依法查处。各地要分片召开餐饮业主会议向业主通报餐饮业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情况要求业主守法经营认真履行禁毒责任。要整合公安、市场监管力量,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常态化的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适时组织充足力量对餐饮业和菜市场、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进而震慑违法犯罪。

(三)及时组织踏查铲毒。国家禁毒办天目-18”无人机航测回头看检查工作即将进行,我市作为航测检查地区之一,将对全市所有县(市、区)进行航测回头看检查。因此,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和开展踏查铲毒工作,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广泛发动公安民警、基层干部、护林员、禁毒志愿者、单位职工、村社群众参与踏查铲毒,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县林业局要组织森林公安、护林员在林区开展踏查铲毒,确保林区零植株;县农业局要组织农科员开展踏查铲毒;各地要及时全面部署禁种铲毒工作,层层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做到每个区域、田间地块责任到人,反复踏查,落到实处;对历史上种植罂粟突出的边远地区,要组织优势力量集中开展踏查,做到不放过一村一社、一路一线、一山一坡、一沟一棚、一家一院、一株一苗,通过卷地毯式踏查,彻底铲除罂粟和野生大麻。并落实好常态化禁种、踏查、铲毒措施,确保非法种植不反弹。有工业大麻种植的龙庆乡,要严格落实工业大麻监管措施,彻底铲除种植地周围三公里范围内的野生大麻,严防串种。

(四)全面进行市场清查。各乡(镇、街道)禁毒办要组织市场监管、食药监管、工商等部门,迅速对本地区的餐饮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认真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发现非法买卖罂粟苗(壳、籽)及在食品中添加罂粟苗(壳、籽)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五)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综治人员、护林防火员、农科员、市场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村社干部、电管员走村串寨、进家入户、进地入园、走街串巷的工作优势和对辖区情况熟悉的特点,将他们培育成为信息员,及时发现非法种植、买卖、食用毒品原植物线索,有效掌控毒情动态。要畅通人民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的受理、核查、移送、反馈和奖励程序,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活动线索,形成对非法种植活动的强大震慑。

(六)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加大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餐饮企业出售罂粟苗(壳、籽)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每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餐饮企业出售罂粟苗(壳、籽)案件,要认真调查取证,依法从严处理。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最大限度地打击处理一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最大限度震慑违法犯罪。同时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统一认识,强化联动,确保案件查处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行动步骤

(一)部署阶段(110日至113日)。各地把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认真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113日至415日)

1.第一阶段(113日至215日):围绕无人机航测回头看、禁毒宣传、禁种铲毒等,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哪里、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禁种铲毒工作。个案抓打击处理,面上抓重点整治,管理抓机制建设,力争通过天目-18”无人机航测回头看工作和专项行动,使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餐饮业中出售、食用罂粟苗(壳、籽)的违法犯罪问题得到彻底有效整治。

2.第二阶段(215日至415日):结合天目-18”无人机航测回头看检查结果,进一步强化对无人机没有航测到的区域进行禁种宣传、踏查铲毒,通过反复抓落实,建立完善禁种铲毒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力争2018年禁种铲毒工作实现零种植工作目标。

(三)总结巩固阶段(415日至420日)。各地各部门对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巩固相关机制,做好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禁种铲毒工作涉及面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县禁毒委要统筹安排,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努力形成禁毒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地要将百日行动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行动的每项工作都要认真细化到岗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要求。县禁毒办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组织宣传踏查,及时掌握和解决一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突破重点和难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百日行动期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纳入2018年度考核使用。对工作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对查获的案件要及时规范录入禁种铲毒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报工作情况。215日前实行工作日报制,每日16:00时前填报《禁种铲毒百日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215日以后实行周报制,每周一16:00时前上报上周工作情况;4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工作情况由各派出所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1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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