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38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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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重点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根据《曲靖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曲发〔201626号)文件精神,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殡葬工作实际情况,做到惠民殡葬补助标准与全市标准保持统一,故将除享受国家补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师宗籍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入葬公墓或节地生态安葬的,可享受火葬补助,补助标准一般对象调整为3000元,特殊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调整为4000元。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纳入财政预算。从202261日起执行,原经费供给渠道不变。

 

中共师宗县委办公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31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