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30 18:21 来源:曲靖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8989
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曲靖经开区地方事务局:
根据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农产办〔2019〕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为做好曲靖市第十六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龙头企业的初审、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拟申报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通过召开县级发改、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席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10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一)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指标说明(附件3)编制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
(二)申报曲靖市第十六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附件1),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董飞,15087430001;
邮箱:qjsnyjxqk@163.com。
附件:
1.申报曲靖市第十六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docx
曲靖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