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6 11:55 来源:师宗县人社局 作者:师鹏国 李彦丹 浏览次数:45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8月24日,师宗县人社局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安排部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师宗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增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要依托“人社业务大练兵”“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等载体,力争把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打造成“依法办事、为民务实”示范窗口;要切实将创建工作融入到全县各族群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工作中,夯实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的基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人社力量”。
会议要求,要积极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的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认真学习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法规;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意识,坚持“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要广泛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做到“五个维护”,让民族团结的种子植根于各族干部心田,自觉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有损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定捍卫者和主动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