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5 23:31 来源:师宗县人社局 作者:李彦丹 浏览次数:4070
8月24日,师宗县人社局召开2021年第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改革开放史——共同繁荣发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局党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采用党组书记领学、集体学习研讨的方式认真贯彻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简称《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改革开放史——共同繁荣发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条例》明确提出了“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细则》巩固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标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整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细则》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要通过《细则》,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各负其责、共同履责,抓住关键重点,切实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安全防线、稳固根基;要通过《条例》有效指导我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