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2 15:25 来源: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561
7月12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局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这标志着县农业农村局创建民族团结示范进步单位活动正式启动。
会议指出,按照《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创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发﹝2021﹞15 号)以及《关于启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师创建办〔2021〕2号),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启动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活动。
会议强调,各支部、各站所要高度重视这次创建活动,一是会后各支部、各站所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宣传,形成全员参与创建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以及深入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等,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创建活动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与“一县一业”、美丽乡村、驻村帮扶以及产业发展相结合。四是重视宣传,广泛采取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创建的目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