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4 19:0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147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决定制定《师宗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为了在此次制定《师宗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制定《师宗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制定《师宗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意见或建议。
二、听证会出席人
(一)听证人(3人):由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听证会参加人(42人):由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公开透明、兼顾不同社会阶层的原则确定。其人员构成如下:
1.群众代表(5人)由群众自愿报名或委托街道及社区从居民中推荐产生;
2.特邀参加人(3人)由县政府、人大、政协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1人)由县人大推荐产生;
4.政协委员(1人)由县政协推荐产生;
5.小区业主代表(5人)采取自愿报名或委托街道推荐产生;
6.单位领导(16人)规划局、综治局、民政局、公安局、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市监局、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土地局、消防大队、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漾月街道办事处、丹凤街道办事处、大同街道办事处一名负责人;
7.社区干部(5人)采取自愿报名或委托街道推荐产生;
8.听证监察人(2人)分别来自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第二纪工委;
9.旁听人(2人)由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从报名者中产生;
10.记者席位(1个)由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师宗县电视台记者参加;
11.听证记录员(1人)从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抽调;
12.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5月6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应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地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季艳萍;联系电话:0874-5756592,手机:18987430553。
(三)报名条件:在师宗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代表部分群众的意见并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8年5月6日前核实确定听证人和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进行电话通知。同时在师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师宗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资料送达听证出席人。
附件:1.师宗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试行)
2.《师宗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