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9 18:5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483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交通安全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兴师路部分种类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为了在此次禁止货车通行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师宗县兴师路禁止货车通行(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师宗县兴师路禁止货车通行(草案)》的意见或建议。
二、听证会出席人
(一)听证人(3人):由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相关人员组成。
(二)听证会参加人(28人):由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公开透明、兼顾不同社会阶层的原则确定。其人员构成如下:
1.群众代表(5人)由群众自愿报名或委托街道及社区从居民中推荐产生;
2.特邀参加人(3人)由县政府、人大、政协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1人)由县人大推荐产生;
4政协委员(1人)由县政协推荐产生;
5.社区干部(5人)采取自愿报名或委托街道推荐产生;
6.单位领导(7人)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运政所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
7.听证监察人(2人)分别来自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第二纪工委。
8.旁听人(2人)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从报名者中产生。
9.记者席位(1个)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邀请师宗县电视台记者参加。
10.听证记录员(1人)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抽调;
11.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应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地点: 师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黄小刚,电话:15924849392。
(三)报名条件:在师宗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代表部分群众的意见并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18年3月30日前核实确定听证人和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进行电话通知。同时在师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师宗县兴师路禁止货车通行(草案)》资料送达听证出席人。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关于兴师路禁止货车通行(草案)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交通安全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兴师路部分种类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路段:兴师路。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大中型货车在兴师路段上通行。
三、特殊情况需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区道路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本通告于2018年 月 日起施行。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其违法行为通过电子抓拍录入管理系统处罚或由街面执勤民警对其进行现场查处。
特此通告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3月19日
附件2:
《师宗县兴师路禁止货车通行(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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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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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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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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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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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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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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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听证 会的 主要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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