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7 20:03 来源: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6236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对《师宗县葵山桥学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3个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