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2 23:11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4989
500千伏天星输变电工程新建天星~鲁西Ⅰ、Ⅱ回500kV线路工程项目(师宗段)临时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500千伏天星输变电工程新建天星~鲁西Ⅰ、Ⅱ回500kV线路工程项目(师宗段)临时设施建设。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施工便道和材料堆放场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高良乡戈勒村委会便别村民小组,纳厦村委会纳圭村民小组、纳平山村民小组;五龙乡大厂村委会黑竹箐村民小组,得勒村委会阿麦村民小组、老皮桶村民小组、下沙地村民小组、小厂村民小组,牛尾村委会老圭坡村民小组、老庄科村民小组,新庄科村委会箐口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4°13′18″~104°19′26″,北纬24°21′53″~24°44′20″之间。林地面积5.561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主要树种为杉木、其他阔叶和云南松等,采伐蓄积35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权属为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国有林地;高良乡戈勒村委会便别村民小组,纳厦村委会纳圭村民小组、纳平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五龙乡大厂村委会黑竹箐村民小组,得勒村委会阿麦村民小组、老皮桶村民小组、下沙地村民小组、小厂村民小组,牛尾村委会老圭坡村民小组、老庄科村民小组,新庄科村委会箐口村民小组集体林地。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由使用林地单位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根据协议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反映,电话:0874-5755616。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