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3 20:01 来源: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576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现将师宗县 2019 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和管辖
(一)年审对象。师宗县行政区域内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管辖。师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二、年审内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等情况。
三、年审数据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日。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三)年审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进入“网上大厅”后,登录“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审信息系统”),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要求填报相关年审数据;
2.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
四、监管方式
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布条件的,一律向社会公布;达到列入欠薪“黑名单”条件的,一律列入欠薪“黑名单”。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推送至相关诚信平台。
五、相关规定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视为已按规定参加劳动执法年审:一是被双随机抽查的用人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的;二是申报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已完成网上申报,但未被双随机抽查的用人单位。
(二)至申报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尚未收到用人单位申报或申报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后收到用人单位上传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三)用人单位不如实填写申报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是否收到用人单位申报数据和收到的时间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出具的证明为准(此证明用人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年审业务咨询电话:12333;
年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670-2777;
师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74-5756733(荣海新区廉租房对面)。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8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