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6 17:08 来源: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098
为加强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改善我乡集镇交通环境,切实保障集镇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我乡集镇部分路段实行车辆禁停,现公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高良卫生院至设里小学路段。
二、临时停放点:榕树街、设里新街、高良客运站。
三、禁停时段:08:00—22:00
四、对违反本公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