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9 11:12 来源: 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50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及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师宗县煤矿整治退出及保留煤矿“两个清单”已经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公示结束。
按照《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云煤技改〔2018〕151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2021年煤炭产业去产能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能源煤炭〔2019〕248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6月底前对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中明确的师宗县雄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雄壁煤矿、师宗县大麦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麦沟煤矿、师宗县盈利煤矿有限公司盈利煤矿和师宗县振雄煤业有限公司振雄煤矿依法实施关闭。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