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7 09:37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01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建立长效管改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4月20日开始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小区水、电、路、住宅楼公共部分墙面等改造。因施工期间发生噪音干扰、短时断水、断电等情况希望大家给予谅解。
请各位户主和住户给予支持和配合,在2020年4月20日前全面清理小区场院和楼道内属于个人物品、杂物,以及拆除自行搭建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物。逾期未清理、未拆除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清理处置。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