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1 16:12 来源: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4175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我中心于今年9月集中清退近年来滞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上的投标保证金。通过认真排查清理,前期已采用电话通知、代理公司(招标人、采购人)帮助联系投标人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标人没有办理退还手续,特采用发布公告方式履行告知义务,请各投标人看到此公告后尽快持相关资料到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因中标人未及时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送交易中心存档导致保证金未退还的,请各中标人尽快联系招标单位按要求提交后存档材料后办理退还手续。
二、属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且已履约完成的,请中标人尽快到采购人处出具履约保证金退还支付说明书到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履约完成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
三、集中清退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详情可咨询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财务室联系电话:0874-5751596;政府采购交易科:0874-5750192;工程建设交易科:0874-5751626)。
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接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对因没有清退对象无法清退的滞留保证金,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公告公示,并安排专人进行电话联系通知,告知所涉企业限期办理清退手续,公告公示期满后,确实无法联系或者不来办理清退手续的,在1个月内上缴国库。
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31日